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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失業酒後開車從天窗開1槍 被依酒駕、持槍2罪起訴
江姓男子涉嫌酒開後車,在基隆廟口夜市附近街道,從天窗對空鳴槍,宣洩情緒。員警獲報盤查,對江男實施酒測,數值為每公升0.41毫克,並在車內查獲涉案槍枝送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及違反槍砲彈刀械管制條例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江男多年前接受身分仍不明友人委託,代為保管具有殺傷力的非制式手槍。江男因為失業,心情不佳,去年11月28日凌晨3點多酒後開車,行經基隆市愛四路時,在車內持槍從天窗對空開了1槍,宣洩不滿情緒。
警方接獲報案到場處理,發現是江男開槍,逮捕後在車內查獲非制式手槍、已擊發口徑9mm式制空包彈殼1顆及不具殺傷力非制式彈2顆。
檢方查出,李男當天凌晨喝了3瓶啤酒後,未待體內酒精濃度消退,開車上路,並在愛四路開槍。員警盤查時,李男接受酒測值0.41,並在車內查獲槍彈。
檢方把這把非制式手槍送刑事局鑑定,鑑定書基市警局槍枝性能報檢測告表內容指出,這把仿手槍外型製造的槍枝,組裝已貫通的金屬槍管,擊發適用子彈功能正常,具殺傷力,偵結起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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