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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玩具槍40年突被查扣 二審無罪才返還
全國玩具槍協會創會會長廖英熙曾生產玩具槍,被控違反槍報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一審有罪、二審翻盤。廖英熙說,他當年依經濟部標檢局公布規範生產玩具槍,以塑膠子彈、十二公斤瓦斯瓶為動能,警方卻用金屬子彈、廿二公斤瓦斯瓶試射認定具殺傷力而究辦,他獲判無罪後,法院才駁回檢方沒收空氣槍的聲請。廖英熙說,他被查扣的空氣槍最後沒被沒收,但也不想賣了。
廖英熙有「台灣槍王」美譽,從事玩具槍設計與製造近四十年,生產的高階玩具槍被美國西點軍校、台灣陸軍當訓練用槍,產品外銷七十國。二○○七年推出型號G96空氣槍,一五年被警方認定具殺傷力送辦,一審判二年八月,二審改判無罪。
廖英熙說,當初警方上門搜索時覺得莫名其妙,玩具槍的製造標準完全依據經濟部標檢局公布的標準,他身為玩具槍協會創會長,和經濟部開過數十次會,政府和業界不斷修正才訂出的標準,合法製造站得住腳,不惜花上百萬律師費爭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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