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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機!設定WIFI分享名稱罵鄰「賤人」 她吃公然侮辱官司
台北市林姓女子嫌惡陳姓鄰居發出噪音干擾生活,將自己的網路分享器WIFI名稱設定為「陳賤人半夜又很多噪音」,讓附近搜尋網路的人都看得到,陳看到提告,林女被訴公然侮辱罪,台北地院審理,雙方和解,陳撤告,法官判林女公訴不受理。
公然侮辱或誹謗罪,利用的犯罪工具常是媒體,林姓女子突發奇想設定以WIFI命名當成侮辱他人的介面,司法實務上非常少見。
法界人士說,用手機開啟網路分享功能,特定距離內的手機用戶,都有機會看見網路的名稱為何,符合不特定多數的「公然」違法要件,因此,林女的行為該當檢察官所起訴的公然侮辱罪名。
35歲的林姓女子與陳姓被害人在台北市中正區分租套房,2人是鄰居關係,林女對聲音敏感,自認長期受到陳發出聲響的干擾,想方設法報復。
檢察官指控,2022年12月15日深夜,林女在套房內開啟電腦設備,將網路分享器的WIFI名稱設定為「陳賤人半夜又很多噪音」、「331H4F-2犯賤吵人不得好死」,陳發現後提告。
檢察官認為,林女改掉網路分享器名稱後,造成附近所有住戶一開啟電腦、手機、平板的無線網路搜尋功能時,都可以看此不雅名稱,林女的用詞足以貶損陳的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
檢方根據林女另名李姓鄰居的證詞、陳姓被害人蒐集搜尋WIFI名稱畫面的截圖,認定林女犯公然侮辱罪,不過,林女在法院開庭時坦承犯行,由陳撤回告訴,法官依法對林女作出公訴不受理判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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