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製口罩混實名制獲利上千萬 加利科技遭訴及求償
加利科技負責人林明進涉從中國進口非醫用口罩,混充國家隊實名制口罩遭起訴;衛福部另對加利科技提出民事求償。士院今天開庭,衛福部請求加利科技返還所獲得的徵用款項。
全案起於新北市三重區某藥局女藥師,民國110年9月間整理郵局寄達的實名制口罩,發現有簡體字說明書。案經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等單位稽查發現,加利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林明進涉嫌以中國製非醫用口罩冒充為自家生產的醫用口罩。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林明進自110年6月18日起涉向中國廠商購入非醫用口罩467萬8000片,進口後分裝並打上國家隊代碼,共計提供實名制口罩395萬6000片,以每片徵用價格新台幣2.7元計算,詐得徵用價款共1068萬1200元。另外,加利科技利用徵用廠商資格,低價向受經濟部徵用的不織布廠商購入醫用口罩原料熔噴不織布,卻未實際用於製造實名制口罩,而挪用為一般市售口罩原料,牟得不法利益2339萬元。
衛生福利部向加利科技提出刑事告訴附帶民事賠償,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
衛福部的辯護律師主張,負責人林明進故意侵害衛福部權利,應賠償所獲得的徵用款項;林明進的辯護律師則答辯,衛福部求償不合法,請求駁回。法官庭末就加利科技所獲徵用款項、賠償期間及證據,請雙方辯護人具狀陳報。
另一方面,林明進於109年間自中國進口6萬9570片醫用口罩,卻標示MIT的鋼印字樣。一審士林地院於去年1月依刑法商品虛偽標記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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