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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重劃弊案楊文欣二審判輕 沒收9150坪地
前立委楊文欣涉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單元二重劃區弊案,被控以富有土地開發公司決策會成員身分,用人頭地主虛增拆遷補償費、公共設施工程費13億餘元,再以虛增費用取得抵費地近萬坪,不法牟利數十億元,二審昨宣判,楊改判4年10月徒刑,至於9150坪土地沒收確定,不得上訴。
富有:悲憤 將上訴
富有公司聲明,對判決感到「悲憤與委屈」,未來將上訴,希望政府正視自辦重劃辦法不足與疏漏,進而修法,以免其他業者,遭到此種不公平待遇。
判決指出,傅宗道曾任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規畫師,結識當時省議員楊文欣,傅具都市計畫專業,應楊文欣之邀投資富有土地開發公司,引進長億集團資金及人力,成立富有公司經營決策會。
此案以借名登記方式,增加地主人數達467人,由人頭地主取得A4紙面積都不到的土地,當時黎明重劃區內所有權人共2619人,467人占所有權人比率18%,左右會員大會決議事項。
楊等人要求不知情員工尋求親友出具不實領據,虛增共2.3億元地上物拆遷補償費,又利用不知情建築師事務所,三次虛增公共設施工程預算10.9億,共計虛增重劃經費高達13.3億,以獲得市府據此計算重劃土地分配結果,獲得9150坪抵費地。
本案一審在2021年底宣判,認定楊等12人涉背信、偽造文書,判刑5月至5年6月不等徒刑,另外富有公司取得土地9150坪,被認定是犯罪所得沒收。二審判決,楊文欣改判4年10月,刑度略微減輕,其餘涉案11人部分,則分判4月至4年10月不等徒刑。
有關沒收9150坪土地部分,二審認定原審無違誤,駁回富有公司上訴,此部分不得上訴三審而確定。當時被沒收的土地,市價以每坪50萬元計算,市值超過50億元,若以今年市價估算,將更為驚人,歷來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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