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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主之亂」落幕!連千毅確定入獄 最高法院今判關7年定讞
直播主連千毅4年前和寵物店業者鄭又仁在網路上結怨,雙方互相砸店、開槍,引發「直播主之亂」,時任刑事局長的警政署長黃明昭還南下坐鎮,最高法院依主持犯罪組織、成年人教唆少年非法持有槍枝罪判刑7年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連千毅確定得入獄。
另外,連千毅犯強制、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毀損等罪判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
連千毅(37歲)有意壯大在太陽會的聲勢,成立蘭庭國際公司,並設立「蘭庭精品」直播倉庫,並吸收多名員工為幫派成員,動輒恐嚇網路上酸連千毅的網友,甚至要網友到倉庫開直播公審。
連千毅2019年經天道盟大老「霸董」任命為太陽會業務長,之後擔任太陽會高雄分會長,並將刀械、棍棒放置在直播倉庫,另有改造手槍可使用。
2019年9月17日至19日間,連千毅和鄭又仁發生糾紛,鄭不甘被恐嚇,率眾到連千毅的直播倉庫叫囂、砸門,連千毅不滿,隨即派人先後到倉庫、寵物店打人砸車。
當時雙方一度在18日晚間經牽線和談,但隔日凌晨有網路群組號召集結去直播倉庫挑釁,警方擔心雙方演變江湖衝突,派員至連千毅倉庫「守望」,沒料對方不顧警方在場,開車撞門,連千毅派人朝鄭又仁寵物店開4槍。
連千毅除與鄭又仁衝突,2019年4月質疑謝姓員工與她的女性友人過從甚密,動「家法」蒙眼痛毆,也留言恐嚇兩名批評或嘲諷他的網友,甚至因懷疑網友想騙取他賣的手表,逼該網友到倉庫開直播公審45分鐘。
一、二審皆依主持犯罪組織、成年人教唆少年非法持有槍枝罪判刑7年,另強制、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毀損等罪判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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