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明、夏復翔涉共諜案抗告求保 高院駁回並不得抗告
台聯前立委羅志明、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涉嫌共諜案,多次邀請退將赴大陸,協助陸方發展組織,經高雄地檢署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2人遭經裁定續押3個月後,提出抗告要求交保,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裁定駁回,並不得再抗告。
檢調查出,羅、夏2人從2013年至2019年間遭中共吸收,利用政界、軍方人脈優勢,長期引介國軍特定階級、退役將領,前往大陸接受招待,接觸陸方統戰組織,食宿費用均由陸方埋單,共計引介退將赴陸13次,有48名三軍退將赴陸接受招待。
1月5日搜索羅、夏2人公司、住處,查扣相關證物,但高雄地院裁定2人各以20萬、15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1月18日高雄高分院撤銷發回地院更裁,隔天地院認為2人經濟充足、海外人脈可依靠,有極高逃亡可能,裁定羈押禁見。
3月16日雄檢認為羅、夏2人助陸方發展組織,依違反國安法等罪起訴2人,高雄地院也開接押庭,認為羅、夏仍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續押3個月,羅、夏2人因此提抗告。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羅、夏違反國家安全法嫌疑重大,且涉案的退役將領人數、受陸方招待次數均多,2人在全案立於「核心角色」地位,為求脫罪極可能勾串辯詞,且2人的人脈、海外關係、出境頻繁,足認為他們有逃亡、勾串之虞,駁回2人抗告,並不得再抗告。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