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搏命賺!買8輛二手雙B自撞電線桿詐保1千萬
雲林地檢署指揮偵破以黃姓男子為首的11人詐騙集團,昨天起訴3年多前陸續購買雙B的二手車,由成員「車手」急速自撞,撞斷電桿,車輛全毀,連續撞損8輛車,卻無人受傷,且還依程序領取了上千萬元的保險金入袋,他們是如何辦到的,引人好奇,熟知保險作業的檢調人員今天透露玄機。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廖易翔於110年底接獲情資,獲知有一集團成員製造假車禍詐領保險金,即指揮展開偵查,「的確不好判斷真假車禍!」檢調承認因詐領險金的人自撞,須負很大風險,搞不好還會出人命,他們如何自撞造成車毀人無傷,也令辦案人傷腦筋。
後來查明其中道理,該集團為何都選購市場少有人買的大排氣量車種,例如雙B的大7系列,甚至保時捷跑車系列,以二手車行情,兩、三年以上的車,有時還50到80萬元上下,甚至更低價就可買到,因車齡不高,保險還可買高一些,最重要的是大排氣量車款,車型較大,安全性更高,只要再做好駕駛的安全防護,例如戴安全帽、穿賽車衣,即降低自撞受傷的機率。
所以,該集團成員多半是二、三十歲年輕人,可能懂車性能及保險流程,才能連續撞毀8輛車,人平安,上千萬元險金落袋。其中還有許多關關卡卡的,辦案人員說,賺這種賣命錢,可不是人人賺得起。
他們選定沒有監視器的馬路自撞電桿,電桿斷了,人沒事,但車體幾乎達到保險全損的狀態,連保險員都稱呼「風險不小」,對於車損認定理賠有一定標準,該集團又是如何辦到的,連辦案檢警都感好奇,經一年多追查比對許多資料,終才查出其中細節,偵破此案。
由於任何車子撞損後的送修理賠,有一定程序和標準,檢警經多方抽絲剝繭後得知其手法,檢方指出,黃嫌等人製造車禍後,仍依程序分兩部分辦理出險,先依正常程序,將車輛送修由車廠估價,再由保險公司評估,如已達契約中的全損金額,一般保險公司會採取賠償全車毀損價格,並將毀損車輛收回,即由保險公司取得該車。
因此,在完成保險評估程序後,就會聯繫當事人(車主),事故車不修哩,直接由保險公司取得該車,理賠金直接匯入其指定帳戶,至於車體理賠價格高低,則參考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所訂定的價位,黃嫌等人自撞毀損的車,多半已達全損,所以從中有利可圖。
另外,連電桿也不用車主賠,以第三責任險,撞斷電桿的理賠,可由被保險人先支付,事後保險公司會連同車體險賠償的錢一併匯入被保險人帳戶,所以等同把所買的二手車以更高價「賣給」保險公司,只要人不要受傷,「自撞詐保」就算成功。
檢方說,保險公司核保時,通常不會要求保險人提供買車的價格,該詐保案當中,當事人供稱購車價款在50至70萬不等,其中有一部50萬元購得,最後獲理賠達128萬多元,中間就有70多萬元差價利益所得。檢警人員無奈說,這起假車禍真詐保的案子不好查,但印證了「賠錢生意沒人做,掉腦袋的生意有人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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