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報廢20年」連續收烏龍罰單!監理所說話了
高雄王姓市民報廢20年的轎車遭警方誤開烏龍罰單,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單位又不察,再接續以王姓市民的轎車沒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開罰。昨天王姓市民接到罰單氣炸,「整夜睡不好」,質疑政府行政能力堪憂,監理所表示會主動撤銷罰單。
高雄市區監理所今天表示,監理所根據警方開出的罰單,會查違規車輛有沒有投保強制險,開單時間才有落差,如果源頭撤銷罰單,監理所無法馬上知道;對於這張罰單,監理所會主動撤銷,將來也希望警方撤銷罰單時同步函給監理所,以免出同樣錯誤。
王姓市民的轎車早在20年前就報廢,但高雄市警鼓山分局1月間接到交通違規檢舉,照片顯示是1輛白色轎車於1月22日,在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六街與美術東三路違規紅燈右轉,掣單開罰,卻將違規車的前2個英文字母「ZX」誤植為「XZ」,正是王姓市民報廢的轎車,王姓市民因而收到烏龍罰單。警方專知後,承認誤開罰單,立即函文給高雄市交通局撤銷罰單。
王姓市民3月8日接到警方來函,表示已建請交通局撤銷罰單,以為已經「諸事圓滿」,不料昨天卻收到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寄來的罰單。
王姓市民發覺,監理所仍引用同樣錯誤的違規內容,指他的轎車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行駛於道路,3月14日再開出「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罰單,依強制汽車責任險法,裁罰3000元罰鍰,要求他4月15日以前到案繳罰款,氣得整夜難眠,怒指公務單位亂開罰單,連最基本的查證功能都不顧,行政能力著實讓人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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