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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膽!男大生實習午休2度偷摸熟睡女職員胸部 母憂前途幫求情
趙姓男大生去年到某公司擔任實習生,午休時間色慾薰心,趁女職員趴在辦公桌上睡覺,伸手摸對方胸部,事隔4天他故技重施再犯,女方及時察覺閃避,通報主管並報警處理,台北地方法院依性騷擾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趙男(21歲)是學生,在公司擔任實習生,他2023年4月14日中午12時許,在公司內見其他部門女職員趴睡在辦公桌上,趁機徒手觸摸胸部,但女方當時很睏,所以無法察覺是誰做的。
趙同年月18日中午欲再以同樣方式摸女職員胸部,被女方察覺而閃避,並通報公司主管,趙紘毅當場承認4天前也是他摸的,女方事後到警局報案;趙坦承犯行,並請求法院給予緩刑。
女方表示,趙第一時間沒有道歉,直到公司性別平等委員會介入懲處,趙才坦承,顯見有僥倖心態,且她發現時趙已經是第二次犯案,可見趙慣性性騷擾,悔過書只強調自己家人健康狀況和升學壓力,沒有面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趙和趙母只在乎自己的前途,沒有關心過被害人的痛苦。
法院指出,趙擔任實習生卻不思本分工作,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反而借機性騷擾其他部門員工,且首次犯後還不知自制,試圖再犯,一錯再錯,雖然犯後坦承犯行,但一再稱是因父親生病,他壓力過大所致,推卸責任。
判決指出,趙目前為大學生,沒有打工,學費由學貸支付,生活費則是母親支應,審酌一切情狀,依性騷擾罪判趙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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