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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消防局性騷案判決出爐 分處3月、4月可易科罰金
宜蘭縣消防局去年爆出數起性騷案,包含沈姓男消防員潛入女隊員寢室、邱姓男消防員偷錄女隊員就寢,宜蘭地院一審判決出爐,沈男犯無故入侵住宅罪,處有期徒刑3月,邱男犯妨害秘密罪,處有期徒刑4月,皆可易科罰金1天1000元。
判決書指出,沈男2022年12月4日晚上9時半許,未經允許進入同分隊女隊員備勤室,當時女隊員正在浴室盥洗,洗完後走出浴室拿取衣物,看到沈男站在浴室門口,驚叫關門,沈男逃離現場。
沈男坦承不諱,與女隊員、證人證述和其他證據相符,地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1天1000元;檢方不服,認為沈男犯後態度不佳,判決過輕,提出上訴,宜蘭地院二審合議庭認為判決並無失當,駁回上訴,判決確定。
另外,邱姓消防員於2023年3月12日上午,趁女隊員在寢室休息,架設手機於寢室外的置物櫃上方,透過房門上方的透明窗,攝錄女隊員就寢、更衣等畫面。女隊員離開寢室時先發現手機,再看到邱男,當場質問後得知邱男行徑。
邱男在偵查與審理時皆坦承不諱,與女隊員證述、其他物證相符,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1天1000元,全案可上訴。
消防局表示,2案發生後,已啟動行政調查與決定行政處分,皆在判決前完成,記沈男2支過、邱男1支過,並調離原職;司法判決部分,消防局皆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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