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研究所「碩博合開課」突遭教部縮限 大學教授不滿:當我們幼兒園?

田馥甄無緣音樂節…大陸演出遭取消真相曝光 經紀公司全說了

小插曲引關注!布林肯離京前突訪唱片行 外媒解讀有1象徵意義

調查局統計大麻成長量驚人 已躍升國內第二大毒品

近年國內走私與施用二級毒品大麻迅速成長,根據調查局統計,大麻成長量相當驚人,目前數量已超越安非他命,成為國內第二大類毒品,吸食人口以年輕族群居多,而第一名毒品仍是K他命,第三為安毒,調查局將持續掃蕩大麻菸與大麻菸油,遏止國內大麻持續氾濫的趨勢。

調查局毒品專庫統計數據,國內查獲大麻案件數從201年的403案一路成長至2023年的1477案,緝獲保管量更是從2014年的59.80公斤,大幅成長至2023年的1117.73公斤。

國內大麻除境外走私管道之外,亦發現多起在國內非法栽種製造大麻之案件,僅調查局最近3年就已破獲大麻工廠12座,其中包括在偏遠山區大量種植大麻之案件,顯見國內大麻氾濫情形之嚴重。

近年來,放寬大麻管制與否的議題引發諸多討論,然而大眾對大麻普遍缺乏深入的認識,網路上亦充斥不實訊息誤導民眾。調查局今在法務部召開記者會,以「從國內大麻氾濫趨勢談認識大麻」為題,詳細介紹國內大麻氾濫趨勢、大麻的危害、各國對大麻之管制情形,以及我國為何不開放大麻合法化之原因。

調查局指出,大麻是一種植物,內含65種以上特有生物鹼成分,最主要兩個成分為四氫大麻酚及大麻二酚。四氫大麻酚因會影響人體中樞神經,可能產生生理成癮及相關精神疾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大麻及四氫大麻酚同時列為第二級毒品管制。大麻二酚則因影響人體中樞神經有限,並未列為毒品管制,國內可以專案方式做為藥品使用。

目前有少部分國家全面開放人民使用大麻,國內有些民眾及團體也因此提案建議政府能放寬對大麻的管制,例如有民間團體主張大麻合法化,曾提案建議上修四氫大麻酚之容許值至3000ppm、比照國際公約管制大麻及將大麻從反毒宣導中移除等三個訴求。

經法務部召集成立之毒品審議委員會討論,最後決議維持現行規定對大麻之零容忍政策,理由如下:

一、 四氫大麻酚現行管制標準為10ppm,如將容許值提高至 3,,000ppm,等於提高300倍濃度,對人體健康會產生很大影響。

二、 大麻二酚為醫師處方用藥,如經醫師診斷有醫療需求,仍可依衛生福利部相關管理辦法以專案方式進口。

三、 許多研究均證實經常性吸食大麻者有 3 倍機率高於常人發生思覺失調等精神疾病,對人體健康確有危害,故開放使用大麻可能衍生相關社會問題,對於國家長遠發展顯有不利影響。

四、 聯合國「麻醉品單一公約」僅承認大麻具醫療用途,而非指大麻為無成癮性或無危害性物質。該公約目前仍將大麻列管為Schedulle II麻醉品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調查局統計,大麻成長量相當驚人,目前數量已超越安非他命,成為國內第二大類毒品。圖/調查局提供
調查局統計,大麻成長量相當驚人,目前數量已超越安非他命,成為國內第二大類毒品。圖/調查局提供

大麻 毒品

延伸閱讀

影/高雄女子指揮販毒 汽車音箱藏價值200萬毒品

屏東男網拍學種大麻 警從可疑泥土追半年抄獲滿屋活株

台虎精釀創辦人涉施用大麻獲不起訴 檢方另偵辦持有毒品案

大麻採檢呈陰性 台虎精釀創辦人吳祖倫獲不起訴

相關新聞

影/國一彰化段5車追撞火燒車2死1傷 傳賓士男為救人枉死

國道一號北上彰化縣溪湖路段213公里今凌晨發生5車追撞事故,其中聯結車楊姓駕駛與賓士車薛姓駕駛疑似為了救夾在小客車內的呂...

高雄9月大嬰兒遭母男友虐到重傷 他案發後想逃到金三角

王姓男子不滿沈姓女友要與陳姓前夫復合,對沈女與陳男所生的寶寶施虐,造成9月大嬰兒腦膜下腔出血,經急救才撿回一命,事後王男...

寶林茶室「重大發現應會破案」 王必勝:交由檢警說明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衛福部最後的採檢檢體結果於4月14日揭曉,全數為陰性,衛福部次長王必勝當時強調「絕對不是懸案」,台北...

萬里核二廠出海口浮屍多處撞傷 腳被綁雙手沒綁透端倪

新北市新莊區45歲鍾姓男子,今天下午4點多被釣客發現在萬里區核二廠出海口備用抽水緩衝池載浮載沉,救援人員打撈上岸發現已死...

有詭?緬甸僑生賭千元勇渡新店溪亡 警朝過失致死偵辦

新北市一所私立高職緬甸僑生板姓男子,前天與坤姓及黃姓兩名緬僑同學,疑當著徐姓女同學面前打賭一千元,從新北市永和區橫渡新店...

台中和牛案18人投訴 法制局:業者自認「沒錯」不賠

台中市頂級燒肉名店「和牛EMPEROR」離職員工「吹哨」爆業者使用多項過期食材,台中市衛生局至今裁罰共144萬。法制局長...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