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超商店員遭槍擊墜樓亡 6人遭拘提都說不知情

台南永康連鎖超商30歲丁姓店員命案,警方昨晚拘提四男兩女,包括案發在場的曾姓男子、陳姓女店長與女店員,偵訊直到下午6人都否認涉案。警方訊後移送檢方偵辦,因死者相驗確認遭槍擊、涉案人有明顯串證嫌疑,將依殺人、組織犯罪移送檢方偵辦,建議檢察官聲請羈押。

專案小組發現,6名涉案人疑已串證,一直不交代案發過程、都堅稱不知道事發經過,雖懷疑與死者回住處的曾姓嫌犯開槍,但沒有找到槍枝,命案現場沒有打鬥跡象也找不到彈殼、更沒有槍擊現場幾乎隨處可見的血跡反應,使得警方雖不到8小時就查獲所有涉嫌人,卻過了一天都未能宣告偵破。

警方調查,監視器畫面顯示,丁姓死者與21歲曾姓嫌犯一同回住處、沒有異狀;不到20分鐘曾一人下樓迅速離開,當時左手疑持有物品放口袋,跑步模樣讓偵辦員警懷疑持有行凶槍械;不過曾到案後矢口否認。曾姓男子是超商店長友人,經常在超商出沒。

警方調查,死者後腹部有彈孔,不過警方沒有找到彈殼等直接證據。曾離開大樓由17歲何姓少年騎機車接應離開,兩人回超商後由超商女店員開車載往高雄,警方在3人回台南時在超商附近逮捕人,懷疑立即往來高雄是要淹滅證據,不過3人都說否認。警方也懷疑29歲陳姓店長涉案,但她到案也供稱命案經過不知情、否認教唆他人犯案。

警方發現死者腹部遭槍傷、手腳嚴重瘀青,查出昨天凌晨死者上大夜班時「被關在超商庫房遭6人凌虐、有拿水管打被害人手腳」。陳姓店長供稱「死者手腳不乾淨、汙走超商取貨付款的款項」,涉案人口徑一致都說不知道怎麼一回事,,另兩名當時在超商男子到案、也否認涉案。

而陳姓店長打電話給死者母親指死者要求匯20萬元解決。死者母親稱昨天一早就「匯款還錢」、也提出匯款單據,不料中午就聽到噩耗,哭訴「都匯錢了,沒想到竟還把我的孩子推下樓」。

警方調查,監視器畫面顯示,丁姓死者與21歲曾姓嫌犯一同回住處、沒有異狀;不過20分鐘曾一人下樓迅速離開,當時左手疑持有物品放口袋,跑步模樣讓偵辦員警懷疑持有行凶槍械。記者周宗禎/翻攝
警方調查,監視器畫面顯示,丁姓死者與21歲曾姓嫌犯一同回住處、沒有異狀;不過20分鐘曾一人下樓迅速離開,當時左手疑持有物品放口袋,跑步模樣讓偵辦員警懷疑持有行凶槍械。記者周宗禎/翻攝
警方調查,監視器畫面顯示,丁姓死者與21歲曾姓嫌犯一同回住處、沒有異狀;不過20分鐘曾一人下樓迅速離開,當時左手疑持有物品放口袋,跑步模樣讓偵辦員警懷疑持有行凶槍械。記者周宗禎/翻攝
警方調查,監視器畫面顯示,丁姓死者與21歲曾姓嫌犯一同回住處、沒有異狀;不過20分鐘曾一人下樓迅速離開,當時左手疑持有物品放口袋,跑步模樣讓偵辦員警懷疑持有行凶槍械。記者周宗禎/翻攝
警方調查,監視器畫面顯示,丁姓死者與21歲曾姓嫌犯一同回住處、沒有異狀;不過20分鐘曾一人下樓迅速離開,當時左手疑持有物品放口袋,跑步模樣讓偵辦員警懷疑持有行凶槍械。記者周宗禎/翻攝
警方調查,監視器畫面顯示,丁姓死者與21歲曾姓嫌犯一同回住處、沒有異狀;不過20分鐘曾一人下樓迅速離開,當時左手疑持有物品放口袋,跑步模樣讓偵辦員警懷疑持有行凶槍械。記者周宗禎/翻攝

台南 命案 超商

延伸閱讀

獨/基隆小四生驚傳墜樓亡 市府獲校安通報檢警調查

永康男墜樓命案 檢警相驗他腰部有槍傷 母哭:被從13樓丟下來

台南超商店員命案警偵訊四男兩女 母泣都匯錢竟還遇害

塞爾維亞校園槍擊釀9死!13歲學生開槍濫射 還列「獵殺名單」

相關新聞

影/詐騙201億逃亡海外 康友KY前董座黃文烈押解返台

康友KY公司前董事長黃文烈,涉嫌以不實財報誘騙投資大眾201億餘元,隨後潛逃出境,今年(2023)5月遭泰國警方逮捕;台...

影/國一彰化段5車追撞火燒車2死1傷 傳賓士男為救人枉死

國道一號北上彰化縣溪湖路段213公里今凌晨發生5車追撞事故,其中聯結車楊姓駕駛與賓士車薛姓駕駛疑似為了救夾在小客車內的呂...

高雄9月大嬰兒遭母男友虐到重傷 他案發後想逃到金三角

王姓男子不滿沈姓女友要與陳姓前夫復合,對沈女與陳男所生的寶寶施虐,造成9月大嬰兒腦膜下腔出血,經急救才撿回一命,事後王男...

寶林茶室「重大發現應會破案」 王必勝:交由檢警說明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衛福部最後的採檢檢體結果於4月14日揭曉,全數為陰性,衛福部次長王必勝當時強調「絕對不是懸案」,台北...

萬里核二廠出海口浮屍多處撞傷 腳被綁雙手沒綁透端倪

新北市新莊區45歲鍾姓男子,今天下午4點多被釣客發現在萬里區核二廠出海口備用抽水緩衝池載浮載沉,救援人員打撈上岸發現已死...

有詭?緬甸僑生賭千元勇渡新店溪亡 警朝過失致死偵辦

新北市一所私立高職緬甸僑生板姓男子,前天與坤姓及黃姓兩名緬僑同學,疑當著徐姓女同學面前打賭一千元,從新北市永和區橫渡新店...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