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修正審計人員任用條例 增訂多元彈性資格
因應審計業務有進用法律及公共政策專業人力的需要,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審計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多元彈性的任用資格條件規定,並且規範進用人數上限。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財政委員會聯席會議在10月30日併案審查監察院、考試院函請審議,還有民進黨立委沈發惠、江永昌等人所提「審計人員任用條例」修正草案,經過在場立委及官員討論,多數條文均照監察院、考試院提案通過,全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立法院會今天完成三讀程序,三讀通過條文規定,為應審計機關業務需要,得任用經銓敘審定綜合行政、法制等行政類職系有案,而且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為審計、稽察、審計員、稽察員。以此資格任用的審計人員,不得超過審計機關編制員額數的10%。
審計部在書面報告指出,為接軌國際政府審計發展趨勢與潮流,政府審計已從傳統偏重於適正性及合規性審計,逐漸發展為兼重考核各機關績效的效能性審計、加強考核各機關施政效能及辨識其施政潛在風險,適時提出意見給各機關。
審計部說,除了具備會計審計、工程與資訊等審計人員核心專業知能外,因應上述審計人員職能轉型的實務需要,也有多元延攬具有公共政策、公共行政領域專長人員的需要,以發揮審計積極功能,因此修法增訂多元彈性的審計人力任用資格條件規定。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