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判兩蔣日記所有權歸台灣 國史館:下半年可運回

兩蔣日記所有權經爭訟10年,美國法院判所有權歸台灣國史館。國史館長陳儀深今天說,前兩個月已派人到美國清點文物,估計下半年就可運回台灣,除部分將先出版外,供學界研究是最迫切的。

蔣經國的兒媳蔣方智怡2005年將兩蔣日記交給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保管,後來並和另外6名蔣家成員簽署協議,將這些文件的所有權移轉國史館。但蔣經國的孫女蔣友梅等人主張,兩蔣日記等文物應保存在家族內,而非交給國史館。

史丹佛大學因此在2013年9月,對主張和可能擁有文物的各方,提起民事訴訟,因國史館承受兩蔣日記等文物權利,也被列為被告。

國史館2015年11月也在台灣提起確認所有權訴訟,台北地方法院2020年判決,兩蔣總統任內文物,包括任內寫的日記,屬國有而由國史館管理;非屬總統任內文物部分則判歸蔣家繼承人共有。本案二審於2022年維持原判。而美國法院也認可台灣的判決。

原本不服兩蔣總統任內文物屬國有的蔣家後人,後來紛紛與國史館和解,將文物的權利移轉給國史館。美國加州聖荷西聯邦地區法院在今年7月11日解決這起法律訴訟纏訟10年的爭議,這些文件所有權將歸於台灣國史館,「兩蔣日記」等文物的原件將重返台灣。

陳儀深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法院日前已判決,屬於兩蔣在任職總統期間的文物歸國史館、非任職總統期間的文物則歸家屬;但像是日記要怎麼分,就有切割的問題,除非家屬捐贈給國史館,才能擁有所有權。

陳儀深指出,在蔣方智怡等人先把他們的持分捐給國史館後,最近蔣孝嚴、蔣友梅也都已捐出,「等於整個都完成、不必分割了」,國史館有權利處理這些文物。

至於何時能將「兩蔣日記」等文物運回台灣,陳儀深表示,前兩個月有派人到美國清點文物數量、估算要委託搬運的量有多少,「下半年應該就可以完成」;最珍貴、最引人注意的日記部分,其中蔣中正在1948年到1954年擔任第一任總統的6年內容,今年10月底會先出版。

陳儀深說,很多人有興趣的蔣經國日記部分,很可惜只寫到1979年底,但風雨飄搖的那幾年,日記內容也很重要,其中1977年到1979年部分,已經公布在國史館網路資料庫中。

陳儀深表示,國史館也已建立歷任總統資料庫,從前總統李登輝到陳水扁、馬英九都正在做,兩蔣因累積比較久、資料庫會比較多,未來也會將其他文物放入資料庫;至於兩蔣日記是否會展示,陳儀深說,「要看時機」,提供給學界研究是最迫切的。

國史館 文物 陳儀深

延伸閱讀

兩蔣日記所有權爭訟10年 美國法院判歸台灣國史館

有借無還!4年前借給白宮展示的以色列國寶 竟出現在川普海湖莊園

台南普濟殿完成門神修復 彩繪大師潘麗水筆下風華再現

桃園捷運綠線施工 挖出4000年前文物及「清代鐵道遺構」

相關新聞

凍漲29年!台鐵票價最新方案將提出 立委要求東部列線票價不漲

交通部次長胡湘麟今天(6日)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指出示,台鐵票價29年未調整,交通部一個多月前曾討論過,當時認為台鐵公司提出相關分析尚不完整,當時決定,希望台鐵公司就整體分析再研議。此外,多名立委認為台鐵在花東受地震重挫後調漲票價並不妥,提出臨時提案,要求凍漲台鐵東部列線的票價。...

馮世寬怒日本與中共建交 當年想用戰機擊落日民航機

退輔會主委馮世寬即將卸任公職,他以「大鵬展翅-馮世寬回憶錄」為題出版回憶錄,預定5月中旬發表。遠見.天下文化事業群創辦人...

故宮正館擬增建玻璃入口亭 挨批去中、醜化

國立故宮博物院兩年前啟動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要在正館大門設玻璃入口亭,恐遮蔽整體意象,遭文資會強勢否決,修復計畫如今捲土重...

獨/我是台灣人也是代理孕母 過程、費用細節一次看

代理孕母議題在台灣討論將近30年,因為先天性疾病、或其他重大傷病導致無法生育的女性遲遲無法孕育下一代,而台灣同婚通過近5...

施明德曾為1事啜泣 管中閔:他沒等到所希望海晏河清的世界

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15日因肝癌病逝於台北榮總,享壽83歲。台大前校長管中閔今天在臉書表示,他昨天到施明德家中向施明德告別...

三接突堤效應明顯漂沙嚴重 環團憂藻礁未來岌岌可危

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工程是否影響當地生態備受關注,台灣生態學會理事蔡嘉陽今年一月十七日,搭機經過三接上空,意外發現三接工...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