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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專法納共同收養子女 立委:平等成家親權成雙

台立法院16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同婚專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立委范雲在三讀後披彩虹旗上台發表感言。記者曾吉松/攝影
台立法院16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同婚專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立委范雲在三讀後披彩虹旗上台發表感言。記者曾吉松/攝影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同婚專法,納共同收養子女規定;民進黨立委范雲說,未來不分性別、不分性傾向的配偶們及家長們,都可以獲得法律完整的保障,平等成家、親權成雙。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條文,讓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的子女或共同收養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的規定。

范雲在完成立法程序後登記發言表示,這是她擔任立委後非常重視的法案,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下,相隔將近1年後,上週協商完成,今天在院會三讀修正通過。

范雲說,17日是同性婚姻合法化三讀通過的4週年,很高興在跨國同婚許可後,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同志收養,這不僅是兒童權益的保障,也符合這些家庭子女的最佳利益。未來在台灣,同性伴侶跟異性伴侶一樣,可以結婚,也和異性家長一樣,可以一起領養小孩。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這幾年看到許多國際友人來到台灣,表達對台灣的支持,這是因為台灣在民主自由與重視人權的理念與努力,與國際民主陣營國家們站在一起。台灣是亞洲第一也是唯一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這讓許多國家都相當讚賞,也為台灣贏得不少國際友誼。

洪申翰接著指出,內政部1月19日宣告同性婚姻早已是台灣的公共秩序,因此開放跨國同性婚姻,無論對方國家有沒有允許同志婚姻,都可以在台灣登記結婚。今天在立法院,大家還要再拼上一塊拼圖,保障同志家庭共同收養的權利。

洪申翰表示,今天同志家庭共同收養的條文三讀修正通過,是為了保障跨越血緣的愛,也謝謝這麼多年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鄭運鵬,及許多立委的努力與跨黨派的支持。

鄭運鵬提到,4年前的5月17日,立法院會表決通過爭議很久的同婚專法,這也是他所說的千古難題,而大家今天完成最後一項任務,即無血緣的同婚家庭子女,能在跨血緣、經過法院認同,完成共同收養。

鄭運鵬除感謝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在4年前做出的關鍵發言,讓同婚專法可以通過,也說在跨國同性婚姻通過後約半年時間,社會上沒有疑義與歧視,在朝野共識下,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本案。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指出,很高興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條文,讓同性伴侶能共同收養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而她一直都相信,愛不分異同,養育孩子也是。只要家長愛著、尊重著他們的孩子,不論性別、性向,給孩子的愛都是一樣多。

王婉諭說,很高興這次修法協商階段中,跨黨派立委達成共識,今天一起迎接三讀,她也想對同志朋友說聲恭喜,大家終於不用再透過漫長的司法訴訟,就可以圓一個成家的夢想。

同性婚姻 收養 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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