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反對數位身分證被判敗訴 綠委:訴訟理由不復存在
台灣人權促進會反對推動數位身分證,3年前向內政部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法院今天判決駁回,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認為,數位身分證的政策已經暫緩,當初提出訴訟的理由已經不復存在,宣告敗訴是很正常的事情。
數位身分證政策爭議不斷,行政院在2021年1月暫緩換發計畫,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等58人反對內政部推動數位身分證,認為隱私疑慮未解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決駁回,原告58人敗訴。
民進黨立委范雲表示,在民間團體持續反應資安疑慮之下,數位身分證的換發已經暫停推動2年,內政部過去推動數位身分證的時候,沒有跟社會充分溝通,未能妥善回應民間對於法規不完備、侵害隱私權,甚至中國滲透的疑慮,監察院還曾經通過調查報告,點出內政部的缺失。
范雲說,她尊重法院的判決結果,但是民間對於政府提供個資保護的焦慮與期盼,仍然需要政府來解套,尤其身在數位時代,「個資就是資產」,本來就是兵家必爭之地,台灣還額外面臨中國的資安威脅,政府處理人民個資,絕對是只有更謹慎、沒有最謹慎。
范雲強調,行政院已經確定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不過作為監督個資保護的獨立專責機關,仍然需要組織條例等配套立法,國發會也應該盡速提出完備的相關法制,務必做到個資保護滴水不漏。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說,在相關法制還不完備的條件下,人民無法安心使用數位身分證,內政部因為相關草案與細則還在研擬,所以決定暫緩發放數位身分證,很遺憾行政院與內政部一意孤行,導致財政上的巨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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