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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提核電延役修法 核安會主委:需社會共識
為讓現有核電機組延役,立法院國民黨團推動「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修法內容包含不再設定延役申請期限。核安會主委陳東陽今天表示,個別核電廠的情況都不同,且核電廠延役涉及面向廣,還需要社會共識。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東陽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陳東陽會前受訪指出,核電廠延役牽涉面向廣,例如乾貯場興建、核廢料以及修法等,這些都需要社會共識。至於藍委提的修法將不再設定延役申請期限,「尊重立院提出修法,假如進入審查,核安會一定秉持專業嚴格審查」。
至於審查時間需耗時多久,陳東陽表示,個別電廠情況都不同,很難現在得知具體的審查期限,審查時間涉及台電提供資料的完備性,以及對審查委員建議的答覆,硬體則包含零件更新等。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核能是每次總統大選的必考題,之前賴清德說相關單位在規畫如何將已停機的核電機組,維持在未來可緊急使用的情況,以備不時之需。根據「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規定,核電廠延役必須在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5到15年提出申請,若要以備不時之需,就一定要修法。
柯志恩說,美國之前已將審查目標時間設在22個月,現在也已經改進到18個月完成審查,修法才是世界趨勢。
至於是否520以前會提出修法,陳東陽表示,目前還未開始著手修法作業,僅先審視立委提出的修法版本。
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則說,核一、核二廠的空間都不足以乘載已使用的燃料棒,核三廠的燃料池也即將滿載,在沒有乾式貯存場和最終處置場,且法律無法解決安全的問題下,堅決反對藍委修法版本取消延役申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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