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炸街 民怨氣炸 桃園市府行政院會提案求源頭修法
改裝車聲浪炸街擾民。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今天參加行政院院會,代表市政府提案,指出噪音車輛尤其是改裝車無論白天和夜晚發出高分貝聲響,已形成民怨,建議中央儘速嚴修相關法規,加強改裝噪音車輛源頭管制,以解決全國民怨,還靜於民。
市府表示,改裝車輛發出高分貝「炸街聲浪」,嚴重影響生活安寧,因為不容易檢舉、取締,影響民眾生活品質又更為顯著,深夜或白天「炸街」讓受驚嚇的民眾氣炸,堪稱民怨之首。
蘇俊賓表示,實務顯示許多噪音車車主接到環保局通知噪音檢驗時,會先改回原廠排氣管,通過檢驗後卻又馬上換回甚至變本加厲「升級」高噪音排氣管,民眾飽受噪音困擾,有必要從源頭管制改裝排氣管,禁止廠商為車主改裝非經噪音查驗合格的排氣管。
桃園市政府的提案也附上107年至111年六都5年改裝車輛噪音檢舉案件數,幾乎前3年都是逐年攀升,新北市去年雖然下滑,但是5年總計2萬8453件,台北市也有2萬264件,桃園市居六都第3高,5年合計9175件,去年2741件比前一年1835件增加近50%。
市府表示,攔檢的改裝車輛噪音超標不合率超過6成,顯見不當改裝排氣管的行為,是造成車輛噪音超標並致妨害人民生活環境安寧最主要根本原因。桃園市107至111年改裝噪音車共攔檢1萬1278件,告發6934件,5年平均告發率61.5%。
桃園市政府建議中央修法方向,在交通部包括參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規定,或增列法條,將排氣管列為重要設備,不得任意變更或調換,或變更後須取得排氣及噪音檢驗合格證明(使用經主管關查驗合格的排氣管),並辦理變更登記。違反規定者,處車輛所有人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汽車所有人在一年內違反前項規定二次以上者,並吊扣牌照三個月;三年內經吊扣牌照二次,再違反前項規定者,吊銷牌照。
與環保署有關的修法,包括建議增訂機動車輛違反噪音管制標準扣留之罰則,目前機動車輛噪音違規超標於攔檢現場開立限期改善與罰鍰裁處書後,駕駛人仍騎乘該機車沿路妨礙安寧,無法符合社會期待;可增訂違規扣留車輛之處分。
市府同時建議健全現行「替換型消音器認證」、「非原廠排氣管認證」或「車輛噪音查驗標識認證」等排氣管認證機制,提供民眾使用合法認證排氣管之管道。還建議比照空氣污染防制法機動車輛排氣檢測規定,訂定噪音定期回檢機制,確保使用中機動車輛符合噪音管制標準。
桃園市政府6月1日啟動「靜桃計畫」,針對全市約 50 處飆車及車輛噪音熱點強力稽查,警察局、環保局及經發局每天不定點聯合稽查,蘇俊賓首日除了到現場了解執法情形,也臉書上發文「一台被你改裝的車,在夜間,呼嘯而過只是幾分鐘的快感,卻可能沿路干擾到幾千個人夜間最需要的安寧」,不少網友頻按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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