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稅清查 鎖定三樣態
地方稅務局每年皆會清查各類土增稅案件,年初、年末各有清查重點,主要鎖定三大樣態,包含共有物分割避稅、重購退稅案件、捐贈社福用地。
首先,針對共有物分割避稅,多數地方政府清查期間在上半年,例如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就自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展開全面清查,若有假借共有物分割來逃漏稅,將依法補稅。
稅務局指出,一般常見土地所有權人利用應稅土地與免課土增稅土地,取巧安排共有物分割,墊高應稅土地的原地價規避土增稅。
稅務局表示,這類案件如經查獲,將依實質課稅原則調回共有物分割前原地價,並通知地政機關辦理更正。此外藉由合併或移轉少數持分形成共有後,再辦理共有物分割,達到交換、移轉土地目的,稅務局也將追補應納土增稅。
其次是針對土增稅重購退稅案件,清查時間通常落在下半年。重購退稅案件皆列管五年,稅務局在列管期間內都會清查是否有遷出戶籍、改作營業或出租等。
稅務局表示,已申請土增稅重購退稅的民眾,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在辦妥產權移轉登記日起五年內,若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像是供營業使用、出租或戶籍遷出等情形,將會被追繳原退還土增稅。
稅務局說明,所謂自用住宅用地,是指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土地完成戶籍登記,地上建物為其中一人所有,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在五年列管期間內,必須持續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即使戶籍短暫遷出也會被追繳原退還稅款。
不過也有例外,若因子女就學、因公派駐國外、土地所有權人死亡等原因,導致戶籍遷出或未設籍,經查明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實際上仍自住,可免被追稅。
第三,則是針對社福事業及私立學校受贈土地免徵土增稅列管案件,通常清查時間也在下半年。清查重點包含土地是否有按捐贈目的使用、是否違反事業設立宗旨、土地收益是否未全部用在該事業等。
▪ 年輕人存不到頭期款!購屋年齡層向後遞延 北市買房主力不再年輕
▪ 父重病母高齡房產誰繼承?她憂列5問 網曝最佳解免課房地合一稅
▪ 買房太難了!購屋高齡化、台北50歲以上逾三成
▪ 房市另類多頭指標 去年高層建物核發量創歷史次高
▪ 雙北佛心案曝 專家:北市這兩案「打燈籠才找得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