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埔心牧場購地案 國產署:一切依規辦理
報載立委指三立集團獲護航,短時間將農牧用地變更為影城用地,並跳過國私共有地優先購買權的國產署,取得桃園埔心牧場土地。財政部今天澄清,此案自82年變更為產業遊樂區,後來私有持分出售時,國產署也有主張不行使優先購買權,一切依規辦理。
財政部國產署今天發布聲明,國產署依國私共有土地處理原則規定處理此案,並無報載所稱「三立影城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埔心牧場土地使用分區,並跳過國私共有土地優先購買權的國產署」情事。
國產署還原事情始末,此案土地於民國82年6月「變更楊梅主要計畫案」由農業區變更為產業遊樂區,附帶條件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並完成法定程序,才得發照建築;後桃園市政府於108年向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提出陳情,建議修正產業遊樂區土地使用計畫內容為「本區除供文化創意觀光產業相關設施外,並作一般遊樂設施使用」,分區則維持現行產業遊樂區,並經委員會審議通過。
同時,國產署指出,此案涉及桃園市楊梅區仁美段3筆國私共有土地,合計面積9955.16平方公尺,國產署經管國有持分4/5、味全公司私有持分1/5;味全公司107年11月間以存證信函通知國產署,擬出售私有持分,請國產署函復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國產署則「不予主張優先承購」,因此味全後來將其私有持分辦竣買賣移轉登記給三立。
國產署最後表示,此案國有土地自82年變更為產業遊樂區迄今,後於108年通盤檢討放寬其土地使用管制內容,並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可促進產權整合並完善地區公共設施,有利國產權益;本案於國私共有土地處分、都市計畫變更及參與市地重劃等階段,國產署皆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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