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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鋼企業工會與中鋼公司簽訂第六次團體協約

中鋼企業工會與中鋼公司(2002)15日上午在中鋼集團總部大樓舉行第六次團體協約簽約典禮,由中鋼企業工會陳春生理事長及中鋼翁朝棟董事長代表簽署,勞動部許銘春部長、經濟部曾文生次長、國營司劉起孝副司長、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陳石圍副局長等貴賓親臨見證,典禮過程展現和諧的勞資氛圍,雙方將共同信守協約規範,奠定中鋼永續經營的基石。

許部長致詞時表示,很榮幸第二次見證中鋼企業工會與中鋼公司簽訂團體協約,每份團協的協商過程相當不容易,勞資皆付出許多心力,恭喜雙方順利完成第六次團協簽訂,讓近萬名中鋼員工獲得更周全的權益保障。

許部長也大力肯定本次團協的簽署內容,不但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皆優於勞基法規定,新增的「員工久任服務假」更是對資深員工的獎勵及尊重;另外,許部長除了感謝陳理事長一直以來帶領工會團隊為基層員工權益發聲,也讚許中鋼公司是最照顧員工的企業之一,始終將中鋼企業工會視為公司永續發展的好夥伴,祝福中鋼公司持續在良好的勞資關係基礎上,業績蒸蒸日上。

曾次長致詞時表示,中鋼屬經濟部轄下事業單位,不僅是台灣產業發展的頂梁柱,也扮演穩定國家及社會的重要角色;另外,中鋼企業工會組織運作非常健全,工會理事長在公司董事會中擔任員工董事,使得工會對於公司經營方向有充足的認知及理解,面對未來減碳及碳中和趨勢,經濟部會與中鋼一起來努力打拚,也期許中鋼企業工會成為公司發展的穩定力量。

翁董事長表示,中鋼和企業工會的勞資關係一向穩定,雙方於86年首次締結團體協約時,協商七年多達成共識,而這次雙方秉持一貫誠信、互信、互重、互助及互利等原則,並依循近年數次團體協約協商的良好基礎下,自去年7月7日開啟第六次團體協約協商,歷經7次協商會議,僅花費五個多月時間即於同年12月14日凝聚共識,訂定出保障員工權益,亦兼顧公司穩定發展之合宜條文。

陳理事長表示,感謝勞資雙方協商團隊的努力及付出,也特別感謝翁董事長與經營團隊的成全,使中鋼員工的各項勞動條件更加優於勞基法,特別是第五次和第六次的協約內容,對於員工生育權益的保障更是大幅提升。

本次簽訂之團體協約主要呼應政府鼓勵生育政策並強化女性同仁照護,雙方協議「產假」從56日增加4日至60日,同時「陪產檢及陪產假」從7日增加1日至8日。此外,為感謝中鋼員工對公司的貢獻,任職年資滿20年的同仁新增「久任服務假」1日,後續每滿10年再多給假1日,並期許同仁善用「久任服務假」投入公益活動的服務,也鼓勵資深同仁退休後能加入中鋼長青志工行列,參與公司辦理之相關公益活動。

中鋼企業工會與中鋼公司勞資雙方在良好互動溝通下,透過協商將第六次團體協約的條文內容與時俱進,不僅落實中鋼員工權益之保障,亦兼顧公司永續發展,且整體協商過程充分展現雙方穩定和諧的勞資關係,彼此在良性互動溝通下共創雙贏成果。展望未來,中鋼企業工會相信,惟有與中鋼公司並肩共創勞資雙贏,公司才能在面對全球鋼市競爭及2050碳中和嚴峻挑戰下穩健成長,於逆境中開啟新局,創造營運佳績。

中鋼 公益活動 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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