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專班廁所有問題? 南市:符合法規設置會協助更完善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今指台南市教育局原要設立2歲專班,或3至6歲班卻更改為幼幼班,懷疑是規避室內裝修規定,採就地合法化。 教育局表示,南市各幼兒園廁所隔間規畫及設置皆符合法規規定,惟為求完善並符合需求,後續會再了解各園使用是否有困難並協助改善。
教育局表示,為因應家長對2歲幼兒托育照顧需求,因此陸續盤點各校可用空間,並規畫逐年增加2歲專班的設置與招生名額,從2021年至2022年向中央爭取開辦2歲專班計26班328名,且爭取設施設備費計3900萬元以上。
目前各幼兒園設施設備的規畫及設置,都依教育部「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13條規定辦理,2歲以上未滿3歲幼兒使用的盥洗室,應設置於室內活動室內,包含教保服務人員使用的廁所也應設置於幼兒盥洗室內,以便教保人員能就近照顧幼兒。幼兒盥洗室的隔間依前項設備標準規定不得逾120公分,教職員工使用的廁所不在此限。目前2歲幼兒的盥洗室隔間皆符規定,針對教保人員隔間隱密性問題,後續會進行了解並協助改善。
教育局說明,為提供各校或各園專業諮詢,教育局設有單一窗口,尤其在工程規畫設計階段,也會協助邀集工務、消防等專業人員辦理說明會,讓各校能依實際需求設計符合法令規定的設施,在設計上也會特別留意安全及隱密性,並確保各園能如期開辦,提供幼兒所需教保服務。
對於如廁環境安全及通風衛生問題,教育局表示,衛生安全維護是教保人員應負的責任之一,教育局會依教保服務實施準則第10條規定,督導各幼兒園落實園內各活動空間的整潔及衛生,並定期清潔及消毒,包括2歲或3至5歲專班的教學活動空間、廁所或廚房,也會協助各校依需要加裝通風設備,營造更友善的空間,讓親師生都放心。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今指台南幼教夥伴反應,從去年開始原要設立的2歲專班,或是3至6歲班更改為幼幼班,皆被教育局要求趕在開學前完工,看似合理,實則是規避室內裝修規定,採就地合法化,新增廁所隔間牆一律不能超過120公分,包含成人廁所,造成120公分以上直至天花板只能做拉簾,質疑教育局為了求快、低價,不顧環境基本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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