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質疑劈腿掐死對方!涉祖孫三屍案女婿落網 妻生前「最後身影」曝光

盧秀燕、江啟臣將出席總統就職典禮 黃暐瀚讚:國民黨還有頭腦清楚的人

台南女大生住靈異大樓4年 畢展「鬼屋使用手冊」引話題

【重磅快評】教育部對毒品或盡責師長零容忍?

桃園市翁姓高中教官報警抓涉嫌販毒的學生,學生家長陳情,教育局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決議翁記過2次,教育部核定處分。翁提申訴、訴願遭駁,改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訴願、申訴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但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桃園市翁姓高中教官報警抓涉嫌販毒的學生,學生家長陳情,教育局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決議翁記過2次,教育部核定處分。翁提申訴、訴願遭駁,改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訴願、申訴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但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桃園市翁姓高中教官接獲學生通報有學生販、吸毒,報警後順利破獲學生販毒、向上溯源,卻遭教育部認定處置不當記過。翁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評議程序顯有瑕疵,教育部不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事實還待釐清,發回更審。

無論法院最終審理結果如何,此案實已凸顯,「多做多錯、不做不錯」的因循苟且公門潛規則,已然在當今政府內扎了根。

針對此案,教育部雖重申「校園毒品零容忍」,卻也指翁姓教官私訊安排兩名學生到校外毒品交易地點等待交易,陷學生於人身安全風險,並讓學生違法行為加劇。

教育部指控看似有理有據,但根據翁姓教官所述,他是遵照學務主任指示,與校方討論後決定通知轄區派出所,副所長要求他配合,因此破獲販毒並頒發感謝狀給他;最高行也指出,翁姓教官指他確實有協助警方破獲案件並請警方保護學生、他與校方人員權責之劃分等,教育部及北高行均有查證之責。

如果翁姓教官所述是事實,他盡心盡責處理反毒業務又何錯之有?如果教官有錯必須受到懲處,那與此案相關的該校學務主任、輔導室主任、生輔組長、生教組長、班導師、輔導老師、社團課老師,為何卻未被教育部列入議處名單?

再則,既然是配合警方要求,所謂保護學生人身安全,也理當轉移相當的責任至警方,而非由教官或學校獨扛。但這一部分,誠不知教育部又是否做了了解與調查?

進一步言,從根絕毒品的角度,學校遭毒品、毒販入侵,教官協助警方查緝毒品源頭難道就不是保護學生?就不是對學生的輔導與教育?更弔詭的是,翁姓教官遭懲處是因有涉案學生遭法院裁定羈押,學生家長因而向市政府陳情。萬一學生成為「藥頭」與家長有關,教育部所謂通知家長云云,豈不反洩緝毒情資、助紂為虐?

網路上有極盡嘲諷的所謂「為官守則」:苦幹實幹,撤職查辦;盡職負責,卻遭指責;屢建奇功,打入冷宮;全力以赴,升遷耽誤…,翁教官的遭遇,恰恰是教育部對未能遵行「為官守則」師長「零容忍」的最鮮活之例,更等同鼓勵公務員:東混西混,一帆風順;推拖栽贓,滿排勳章;會鑽會溜,考績特優…。

教官 教育部 毒品

延伸閱讀

教育圈譁然!教官抓販毒生反遭記過 教長親上火線回應

私校大專生學費補助明年上路 教團:恐再衝擊偏鄉私校

聽聞警敲門聲心驚驚 通緝犯化身蜘蛛人爬遮雨棚遭逮

就學服役3+1方案 台大研議放寬每學期可修至31學分

相關新聞

教育部將推青年基本法 年齡15或18歲起算成問題

蔡政府上任時就宣稱要推動「青年發展法」,立法院今召開「青年基本法」草案公聽會。專家、學者及立委在公聽會上討論該法涵蓋的年...

113會考社會衝刺/跨域多元題為趨勢 掌握長題不用慌

國中教育會考5月18日至19日登場,聯合新聞網推出會考衝刺系列報導,1日至3日為國文、英文、數學科,4日至5日為社會、自...

新北特教師減時數 擬8月起實施

台灣特教生人數持續增加,特教師負擔重,藍綠新北市議員昨議會質詢時,分別表示教育局研議降低特教師每周授課時數,盼盡快上路。...

「賽局理論」大師巫和懋 凌晨因病離世

以鑽研「賽局理論」著稱的前台灣大學名師巫和懋,今日凌晨因病離世,享年72歲。

偏鄉師久任獎金 遭疑變久等獎金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上路六年,立委昨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仍提到偏鄉教師流動率高、誘因不足以及行政負擔大等...

台大國發所教授每年可指導14生 教團:比例偏高

先前曾發生論文抄襲爭議的台大國發所,近日公布精進學位論文品質相關辦法,專任教授每學年最高可指導14人。教團今天表示,此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