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服役「3+1」惹爭議 教育部重申:並非強制適用
配合義務役延長一年役期,教育部日前頒布「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卻遭外界質疑「3年讀大學1年服兵役」是削足適履。教育部今天重申,就學期間選擇彈性修業的最大原則,是尊重學生自由意願的選擇,並非強制有服役義務的學生都需要適用。
政府日前宣布,民國94年次以後出生的役男,義務役期由4個月恢復為1年,並研議大學彈性修業制度。按教育部規畫,有意願申請專案服役的役男,須在學期開始的2月或9月向戶籍地公所申請,在學期中陸續完成入伍前置作業,並於該學期結束的暑假或寒假入營服役,為期1年。待役男完成服役後,教育部要求各校協助復學輔導,順利的話,可以當兵1年、讀大學3年,和沒服役的同學一起畢業,不影響後續投入職場或升學的時間。
相關方案一出,卻遭藍委質疑是削足適履;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新北市長侯友宜也批評,教育不是急就章,這樣的政策是不是要讓年輕人快上戰場?老是推這種臨時政策只是鴨霸政府。
教育部對此表示,就學期間選擇彈性修業的最大原則,是尊重學生自由意願的選擇,而並非全面強制有服役義務的學生都需要適用,也就是說,學生於學士班就學期間有意願選擇服義務役時,才有適用彈性修業措施的需要。
針對適用彈性修業配套措施的實施對象,教育部表示,目前相關配套,主要是針對「義務役」回復一年役期所規畫,而非以男女之別做為考量。
教育部表示,為提供學校及學生支持措施,協助學校實施相關配套,保障學生權益,教育部除訂定指引協助學校放寬校內修業彈性外,並將會補助學校經費來提供學生所需的教學及輔導支出。此外,教育部也會組成諮詢團隊,協助學校調整校內章則及輔導有提出申請的學生。
教育部說,近期將召開學校說明會,協助學校周知學生,讓同學了解彈性修業的選擇內容、申請方式與學校的輔導措施等,以保障權益,避免誤解。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