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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史上第一人...台中教師不當管教二度被重罰 教評會決議「解聘1年」
台中市某國小二年級導師傳出不當管教事宜,曾被罰6萬,近日又被遭社政單位開罰16萬元。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表示,這名教師屢次違反兒少規定,學校教評會昨決議「解聘一年」。
人本基金會上午將召開記者會,控訴這名教師惡行。陳師成為台灣教育史上第一位被二度開罰兒虐的不適任教師。
教育局指出,這名教師民國98年間在原台中縣任教,曾遭社政單位以違反兒少法開罰,學校決議記大過處分;台中縣市合併後,去年又因渉不當管教,遭社政單位開罰16萬元。
教育局指出,這名教師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遭社政裁罰案。
教育局今年4月25日即函請學校確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12條規定,提報教評會審議。學校5月3日召開教評會審議結果,處以該教師「解聘」。
教育局重申,市長盧秀燕重視學生權益,教育局對於不適任教師,秉持毋枉毋縱原則,如有違法一定嚴辦,維護學生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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