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鈺偽造證據 美法院判須賠償
美聯社報導,美國法官廿一日判決,旅美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針對一九八五年一起謀殺案「偽造證據」負有責任,導致康乃狄克州兩名沒有犯下謀殺的男子入獄數十年。李昌鈺有支付損害賠償的責任,金額將由陪審團決定。
美聯社報導,康州男子柏奇與亨寧因被控在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一日殺死六十五歲男子卡爾而被判有罪,當時依據的證據之一正是有關李昌鈺提供證詞,聲稱在卡爾家中發現的一條毛巾上有血跡。
柏奇當年被判處五十五年徒刑,他在坐牢三十多年後,因一名法官下令本案重新審判,而在二○一九年獲釋。案發時年僅十七歲的亨寧,則在二○一八年獲得緩刑。
但在二○二○年,一名法官撤銷了柏奇和亨寧的重罪謀殺定罪。之後兩人便向聯邦法院提出冤獄告訴,將李昌鈺、八名警方調查人員及新密爾福鎮列入被告。
判決將使得警方人員和新密爾福鎮必須接受陪審團審判。而由於控告李昌鈺的部分,原告請求的簡易判決已獲准,因此陪審團只剩下判他須付多少損害賠償金的任務。法官表示,李昌鈺並未及時提出豁免權抗辯,因此無法主張免責。
現年八十四歲的李昌鈺曾任康乃狄克州法醫實驗室主任。他並未立即回覆請求置評的電郵。
二○二○年法官撤銷有罪判決後,李昌鈺對記者表示:「在我五十七年的鑑識生涯,調查過八千多起案件,從未被控違法或者蓄意提供不實證詞,這是我必須替自己辯護的第一起案件」。
法官寫道:「李昌鈺說過他有針對毛巾進行血液反應測試,但沒有影音或文字紀錄顯示有做過這類測試。事實上,正如原告所指出,李昌鈺自己旗下的專家得出的結論是,『沒有書面文件和照片資料』證明李昌鈺進行過TMB血液測試。此外,實際進行的測試顯示沾染物並非血跡」。
李昌鈺的其他案件現在一併被檢視,包括被指控將一起謀殺案的證物,未經正當程序帶離案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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