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餐廳爭論 誰先發明奶油雞肉咖哩?
香氣四溢的著名料理「奶油雞肉咖理」竟成法院攻防焦點!上星期,位於印度德里的高等法院發生一起案件,涉及兩家相互競爭的餐廳及家族爭論,主要是關於誰率先發明奶油雞肉咖哩?律師表示,這對法院來說不是一件容易審理的案件。
據《BBC》報導,案件由一間餐廳創始家族的昆丹•拉爾•古吉拉爾所提出,他們聲稱古吉拉爾發明了奶油雞肉咖哩,並且控訴其競爭對手「Falsely」的「Daryaganj」搶其功勞。古吉拉爾家族要求對方支付240000美金的損害賠償。
節約食材成美食
奶油雞肉咖哩的起源眾說紛紜,不過它們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都來自莫克沙•辛格及其三名員工,以及三家不同橫跨印度的餐廳。在獨立前的印度,年輕的辛格在柏夏瓦(今日位於巴基斯坦)經營一家名叫「Moti Mahal」的著名餐廳。
《衛報》報導, 回顧1947年,當印度分裂時,辛格以及其數名員工從柏夏瓦逃離至印度首都。之後,其中的三位員工說服辛格於德里開張一家全新的「Moti Mahal」。就在此時,奶油雞肉咖哩被發明了,其最初的想法是為了節儉,而將剩餘的食材混合而成,如番茄醬汁和奶油。
商標註冊起爭議
當時許多部長和國家元首,包括印度首相賈瓦哈拉爾•尼赫魯,都是「Moti Mahal」餐廳的忠實顧客。昆丹•拉爾•古吉拉爾被認為是奶油雞肉咖哩食譜以及其餐廳成就的功臣。
但自昆丹•拉爾•古吉拉爾過世後,1997年,Gujral家族因財務困難將餐廳出租給其他家族經營。
2019年,該家族的子孫昆丹拉爾賈吉開辦了很具競爭力的連鎖餐廳「Daryaganj」,並且在其餐廳描述中提到:「奶油雞肉咖哩的創辦人。」並且將其註冊商標。自此,Gujral家族不滿,而對Daryaganj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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