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效率不彰 促請行政院督導改善
監察委員賴振昌、蔡崇義今天表示,社會住宅中籤率偏低,難以滿足民眾需求,促請中央與地方政府應攜手,提升社會住宅興辦速度與量能,並加速研擬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讓社會住宅真正成為無力購屋或租屋者合理、安心的居住消費選擇方式
二位監委表示,我國由於都會區居住成本過高,高房價成為十大民怨之首,除了經濟、社會弱勢外,越來越多年輕人及中產階級面臨買不起、租不起、住不好困境,甚至衍生出不敢結婚、不願生子等問題,成為影響社會發展與國家安全的重大威脅。
二位監委指出,為解決都會區住房問題,政府於2017年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計畫至今年底直接興建12萬戶社會住宅,但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之全國社會住宅興辦進度統計,興建效率疑有不彰,遲未能滿足國人居住需求,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今天決議通過,促請行政院督導所屬確實檢討改進。
二位監委說,據內政部統計,截至去年12月底止,已直接興建9萬4043戶社會住宅(含既有、新完工、興建中及已決標待開工,不含規畫中),興辦進度約為78.37%,預估今年底可達成107.32%超越全部計畫目標。
二位監委表示,分析去年12月底數據發現,雖然含興建中及已決標之戶數已達標,但因決標與實際完工日期尚有時間落差,故已完工可入住之社會住宅不足,以致社會住宅中籤率偏低,不僅難以滿足民眾需求,更遑論發揮健全租屋市場,進一步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市場均衡機制,造成外界質疑政府興建社會住宅效率不彰。
二位監委指出,推動社會住宅是當前重要的居住政策,卻因都會區寸土寸金、覓地困難,如何取得適合基地,成為興建社會住宅最大挑戰。經調查,截至去年中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與各直轄市政府管有6都範圍內遭占用、閒置大面積住、商、工用地高達537.12公頃,明顯未發揮公地促進社會與全民福祉使命。相關機關應善盡公地管理義務,盤點篩選適宜興辦社會住宅土地,進一步擴大社會住宅有效供給,創造國家資產最大效益。
二位監委說,以雙北地區為例,有部分2至3房型社會住宅租金,落在2萬元至4萬500元之間,恐已超出一般承租人之負擔能力,有違社會住宅照顧社會相對弱勢族理念。政府應加速研擬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讓社會住宅真正成為無力購屋或租屋者合理、安心的居住消費選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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