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國會備詢違憲? 大法官被提名人:府會協商出方式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舉行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行使同意權案審查會,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詢問,總統到國會「備詢」是否違憲、國情報告是否尊重國會自律及自主權辦理?
大法官被提名人朱富美表示,依法規定是國情報告,但質詢回答可能「這個有討論空間」過去前總統李登輝好像有變通方法,還是要按照憲法規範,如總統個人願意,這個高度政治性「由總統府、大院(指國會)協商出方式」。
張其祿並說,副總統賴清德曾說總統到立法院備詢是違憲,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專章規定聽取國情報告,還是可以問問題,總統不一定是要即問即答的方式,但還是要對問題有個回覆,「不至於到違憲啦」。
張其祿詢問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彩貞,是否同意此說法?蔡彩貞表態稱「我想在禮貌、互相尊重上是有…」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也詢問表示,總統到國會報告是否合憲?朱富美及蔡彩貞都表示可以、合憲。王鴻薇則說,顯然賴清德對憲政體制有錯誤見解。
張其祿與王鴻薇也都問到,「選罷法」修法「排黑」是否有違憲?蔡彩貞表示,該修法是對於參政權限制,如有正當目的且並沒有超越比例原則限制的話,是許可的,但相關內容有沒有違反比例原則,「都是可以有更細緻討論的」
朱富美則表示,此案引起高度關注,若將來有機會要審議,會依照憲法原則審查。
另外張其祿詢問,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日前簽署,為何美國由國會通過,我國就不需要立法院實質審查?
蔡彩貞表示,要由實質內容來認定是否需要國會審查,而依自己所查的資料結果,發現雖然有五大項議題,「但都還沒有充實的實際內容」因此沒法判斷是否關於人民具體權利,因此沒辦法依照之前的大法官解釋意旨判斷,是不是需要審查。
朱富美則說,是否需立法院審查,條約締結法中規範包括倡議名稱、內容實體認定以及是否直接跟人民權利義務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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