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高虹安虛報助理費46萬 僅用獎金之名付少數助理加班費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擔任立委期間國會辦公室費用,台北地檢署今依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罪嫌,起訴高虹安等5人。據檢方調查,高虹安涉浮報助理酬金、助理加班費,總計62萬5238元;扣除其中用以支付助理獲其他私聘助理薪資、獎金共計16萬5208元,本案不法所得計46萬30元。
檢方指出,黃惠玟依高虹安指示,自2020年3月起到11月止,浮報陳奐宇、王郁文及她自己的助理酬金9萬6330元,再由高虹安在「立法院立法委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上簽名,向立法院申報。此外,高虹安每個月僅以獎金名義,同意核給陳奐宇、黃惠玟及王郁玟少部分加班費。
檢方偵訊時,陳奐宇、黄惠玟及陳昱愷皆坦承,知悉申報金額與實際領到酬金、加班費不符,以及繳回差額的用途;高虹安及王郁文則矢口否認涉貪汙及偽造文書。高虹安強調沒有浮報酬金及加班費,而是根據助理實質勞務表現申報,陳奐宇及王郁文等主任加班時數依據實質加班,兩人時數皆報滿,再由黃惠玟負責溝通,將加班費及酬金中獎金部分繳回。
王郁文否認詐領加班費,稱她每個月都有加班,加班費由黃惠玟負責申報,知道請領表上簽名的加班費會作為零用金之用,起初就同意黃惠玟捐出她的加班費。檢方指出,王郁文雖否認犯行,但知是「幫忙領加班費」出來,認定王郁文知情並配合高虹安詐領款項。
北檢今依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罪嫌,起訴高虹安、陳奐宇、黄惠玟、王郁文及陳昱愷等5人。李忠庭在2020年2月至2021年3月期間,確實在高虹安立委辦公室擔任助理,雖然每月領取公費助理薪資金額不一,但無詐領、無配合繳回薪資情事,以罪嫌不足為由,李忠庭不起訴處分。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