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即時短評】檢察基層打詐能量已淘空 高層還在表功
台灣高檢署報告懲詐公布數據,凸顯司法對此的重視,資訊顯示壓制犯罪氣焰有成,人民卻對數字冷感,國家機器大選前一番說明的目的是著眼人民利益,還是有政治考量?
官方認證,台灣一年被騙金額70億元,高端人士受騙礙於面子不報案,市井小民一點小損失不想跑法院,合理推斷詐騙「犯罪黑數」遠比官方說法多上幾倍不止。
貪官汙吏侵蝕公庫,嫌惡程度有限,人民被騙走幾萬元,可能影響生計;法務部是制定刑事政策責任機關,檢察官是偵查主體,一再衍生的詐欺案,早就壓垮檢察官的鬥志。
打詐不能不付出,要靠財力與物力,尤其要倚重充足的人力。高雄市警察局長對防詐宣導費為何聊備一格解釋:要用最少經費做最大效果;此外,科技偵查立法的牛步化,造成檢警辦案武器遜於犯罪集團,財力和物力,都是要解決的燃眉之急。
檢察人力問題更大。二、三審檢察署遇缺補好、補滿,站在第一線與詐團抗衡的檢察官,人手卻明顯不夠;歡迎律師轉任檢察官,吸引不到人才,檢察官助理上陣了,似杯水車薪,人事制度淘空檢察量能,誰來偵查詐欺?
行政有關部門打詐配置進化又進化,從「打詐1.0」到「打詐1.5」,南部有警察機關自稱已進階到「打詐2.0」,打詐用「幾點幾」來標榜意涵何在?就算打詐升級到「8.0」,人民的血汗錢照樣被騙,官樣的宣傳文章有什麼意義?
檢察高官妝點打詐,不見基層因詐欺案太多全線潰堤,自然感受不到人民對詐犯橫行厭惡有多深;詐欺案天天在發生,人人都有感,包裝出來的文宣反映不出社會真實的一面,是官員自我感覺良好?還是民眾有被迫害妄想症?答案很清楚。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