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全台已逾一萬家 遭詐團洗錢濫用
詐騙成為國安問題,「第三方支付」亂象及漏洞造成詐騙更加猖獗,但設立第三方支付公司幾乎無門檻,基層檢察官批判,被害人不應成為數位發展的犧牲品,檢方指出,大部分的第三方支付業者是好的,應該讓好的業者特許,壞的撤照查辦,呼籲立法將第三方支付業者列為特許行業,人民才能有保障。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李聖傑也認同指出,第三方支付應列為特許行業。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鄭子薇指出,前年橋檢接獲廿多起詐騙案件,從中分析發現,人頭公司透過第三方支付公司取得虛擬帳號,協助詐團洗錢,後來專案小組在第三方支付公司查扣兩億七千多萬元,協助詐團、賭博網站洗錢的不法金流更超過百億。
鄭子薇說,第三方支付與電子支付共同業務是「代收代付」,兩者皆能透過虛擬帳號收款。但電子支付屬於金管會監管的特許行業,現今台灣僅十家,第三方支付卻不屬於特許行業,也不歸金管會監管,而是由數位發展部監管,目前全國已超過一萬家,且持續增加中。但數發部僅兩人監理逾萬家業者,第三方支付公司形同自由業。
橋頭地檢署去年查獲兩家老字號第三方支付公司,其中一家僅三名員工,卻掌握一年好幾十億元的金流、賺進一億元手續費。鄭子薇稱,第三方支付即使違反實名認證義務,因不是金融機構最多裁罰一百萬元,挨罰就關掉再開一家,反正沒有門檻,也非特許行業。幕後不法集團得知被盯上了,就會再找新人頭創設公司,和第三方支付業者簽約。
鄭子薇指出,檢方曾提出全面查核第三方支付業者後台機制,但數發部長唐鳳說「職責是推動數位發展,而非監管」,被害人還要等多久才能有安全的金融環境?對於第三方支付業者拒不提供資料或提供假資料的問題,又該怎麼處理?
全國檢察機關統計資料,自二○○八年至今虛擬帳號詐欺案共一萬六千餘件,其中二○一九年至二○二三年案件量占了八成,二○一九年即是第三方支付業蓬勃發展期間;鄭子薇說,今年初雖通過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但案件量仍持續增加,沒有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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