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性平三法 青民協籲釐清教師倫理界線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性平三法修法草案,將教職員不得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入法。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肯定修法方向,但呼籲進一步說明清楚師生的倫理界線。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性平三法修法草案,明訂教職員工於執行教學、輔導等工作時,不可在與性或性別有關的人際互動上,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另外也增強主管機關在調查程序間的監督,並納入被害人可請求懲罰性賠償金機制等。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今天晚間透過社群媒體,肯定行政院的修法方向,並期盼立法院儘速完成三讀,強化保障受害者,並嚇阻不當行為。
青民協表示,師生存在高度權勢和特別權力關係,舊法未納入專業責任及倫理要求,往往要到明顯影響及干預學生權益,或因逾越身體界線,構成性騷擾、性侵害後,才會進入校園性別事件的範圍中。
青民協表示,行政院的修法版本,將校園性別事件範圍放寬,教師有違反性別有關專業倫理行為,就會開啟後續性平機制。但希望政府在子法中,對相關的專業倫理行為,有更清楚的定義,讓學校教師、校長能更清楚界線,也讓性平會及調查小組成員有更明確的判斷標準,避免各方認知有較大的落差。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