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性平三法修正案 婦團:接不住灰色地帶被害人
近期台灣性騷擾事件頻傳,政院通過性平三法修正案,但「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三法分立,造成被害人身份適用問題存在的灰色地帶現況,再次浮上檯面。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表示,性平三法長期以來存在區辨困難,各法主管機關衛福部、勞動部、教育部互相推諉,行政院公布草案無法回應民間期待,且性騷擾防治法仍排除另外二法案件,根本接不住落入灰色地帶的性騷事件被害人,也無法讓行為人獲得制裁。
王如玄說,性騷擾防治法將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中,發生在校園、職場事件被害人排除在外的做法,實不恰當,造成被害人無法提起告訴,行為人也不會獲得制裁。此狀況修法後並沒有改變,甚至愈修愈複雜,政院版修正案中,性別平等工作法規範員工下班後發生之案件,雇主也要處理、適用性工法,未來案件歸屬更難認定,主管機關之間互踢皮球情況無法獲得解決,更無法接住身處灰色地帶的被害人。
王如玄指出,行政院表示,為解決性騷擾案件身份適用問題,將請法律扶助基金會訓練律師、提供專線諮詢,並在113保護專線中提供民眾諮詢、指引,但若性平三法在制度面並未改變,即使第一線人員提供諮詢服務,也難以實際解決法規適用存在模糊地帶的狀況。
行政院把修法重點放在加害者是雇主的案件,但台灣Me Too風波爆發以來,行為人是雇主的案件並不多。王如玄表示,由引爆Me Too案件的民進黨黨工案可知,法規問題出在加害人已向主管反應,但未被妥善處理、加害者反而遭到降職,故民團提出針對雇主報復行為加重處罰,遺憾政院版修法中卻未有相關規定。
王如玄說,民間團體提出的性平三法修正草案,要求國家負起責任,落實旁觀者介入培訓,從源頭阻止性騷擾事件之發生,並要求建立入場輔導機制,協助雇主處理職場性騷擾事件,讓雇主善盡職場環境安全責任,針對被害人保護,則希望建制性騷擾被害人保護資源網絡,提供被害人必要的資源。行政院修法太過匆促,沒有提前預告時間,針對婦女團體提出的訴求均未有回應,讓民團相當擔心,在三讀通過前仍有調整空間,呼籲政府盡快補救。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之間,的確存在模糊地帶,尤其下班後發生的案件更難認定,且由於案件認列與受理人有關,可存在偏誤,未來仍可能存在灰色地帶,將依照實務上遇到的個案情況,進行跨部會研討會進行認定。性別平等教育法則因採「身份」界定,只要行為人、被害人是校長或教職員工生,不論是否在上學時間均可適用,較無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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