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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琴國籍爭議 張顯耀質疑:完全沒對回復國籍釋疑
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被質疑有國籍爭議。前立委張顯耀今天在臉書表示,民進黨至今只澄清蕭美琴已在2002年放棄美國籍,卻完全沒有對回復國籍的問題釋疑,請蕭美琴本人說明,以解國人之疑惑,也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在12月5日前就蕭國籍參選資格問題做出裁示。
張顯耀指出,蕭美琴在2002年當選第5屆立法委員,資格為「僑居國外國民選舉區」,的確為了擔任立委,才願意放棄美國籍,辦了中華民國身分證。
張顯耀說,蕭美琴在2002年就任立委時接受訪問,出具第五版國民身分證,此身分證領取日期欄中雖然模糊;依然可以明顯辨別,蕭美琴國民身分證應該為「初發」。
張顯耀表示,蕭美琴2002年就任立法委員時年齡已31歲,根據「戶籍法」57條第一項規定,若蕭美琴出生之時已登記中華民國籍,在其14歲之時應該就已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
張顯耀指出,蕭美琴2002年領取身分證為「初發」,就此證明,基本應該是回復國籍。根據「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第2項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張顯耀進一步質疑,蕭美琴2002年前應該未登記為中華民國國籍,可能只有美國籍(非雙國籍身分)。蕭在2002年就任立委時出具這張身份證不是「初發」,而是「補發」或「換發」。
張顯耀表示,這已經完全違法,若中選會遲不處理,就會產生嚴重政治和選罷法律衍生的選舉正當性問題,合法性等問題不容隱瞞、縱容或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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