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新聞副總裁:媒體應創新 讓大眾願付費
Google、臉書等數位平台近年來成為民眾閱讀新聞的主要管道,新聞網站的流量與廣告收入備受打擊,媒體與數位平台業者因此出現矛盾。Google新聞副總裁Richard Gingras昨出席世界新聞媒體年會,在被問到媒體議價立法議題時表示,媒體不應過於仰賴政府或單一公司,「新聞業不該無法靠自己而存活下去」,他也擔憂政府立法可能影響新聞自由。
盼與媒體回歸緊密合作
加拿大國會本月通過立法,規定數位平台業者轉載媒體報導就必須付費,衝擊Google等平台業者。Gingras指出,加拿大的立法可能會讓大眾懷疑,是否對開放式網路造成影響,「我擔心對新聞自由的影響,或會不會影響媒體產製高品質的新聞報導」。
Gingras說,現在Google和媒體的關係「很不確定」,他希望可以回歸緊密的合作關係,達到更好平衡。他認為,公共政策在支持新聞媒體這方面,不應該只仰賴像Google這樣的科技公司,「並非Google不願意支持媒體,我們應該一起努力成為解決方案的一部分,但要如何找到更多資金來協助媒體,這是社會要解決的問題,會對我們想要的言論自由造成很大的影響」。
重視新聞價值未來樣貌
針對台灣有多位立委提案立法,推動媒體業和數位平台協商,其中可能包括新聞議價機制,Gingras表示,「我理解政府和媒體想做什麼,我會非常慎重思考每個問題,到底是不是對的方法,我個人覺得這很困難」。
Gingras指出,他擔憂未來媒體與數位平台的合作關係,可能會愈來愈趨向「交易關係」(指媒體議價),而這並非健康的方式。他希望其他公司也加入行列,讓媒體能得到政府或其他單位支持,並由整個社會決定,「我們重視的新聞價值,在未來會是什麼樣貌」。
對於媒體營收受到的影響,Gingras表示,新聞網站應該勇於創新,拓展讀者族群並創造營收,「讓大家願意為新聞付費」。他說,有人認為新聞業無法靠自己存活,但他認為,如果媒體能開展不同的營運模式,例如訂閱制或廣告,仍有辦法存活。
他直言,媒體不應過於仰賴政府或單一公司,「我知道這不容易,但新聞業不該無法靠自己而存活下去,這回到很基本的問題:你如何創新,如何從廣告、產品發展新聞價值。」
數位社會有結構性挑戰
Gingras也說,政府對於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的相關立法,可能影響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網路的核心是「政府如何管理他們的社會資訊自由」,因此制定新聞相關政策,會引起言論自由問題。
Gingras表示,真正開放的新聞自由,不應該是由法律界定,也不應該仰賴單一單位提供資金資助。他說:「過去經驗都遠比不上接下來數位社會面臨的挑戰,我們會面臨很複雜的問題。這些深刻的挑戰是結構性的,要思考長遠,不能只看現在,否則我們會摧毀自由媒體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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