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NBA/安比德狂砍季後賽新高50分 76人力壓尼克搶回一勝

台南光電弊案偵結起訴 前局長陳凱凌等人被訴貪汙建請求重刑

公幼混齡教學複雜老師陷困境 家長怕孩子學習落後轉學私幼

「張榮發遺囑」預立也沒用? 專家:有效或無效對張國煒的差距會是100億

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記者黃仲明/攝影
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記者黃仲明/攝影

你會因為「張榮發遺囑」無效的訴訟,以為預立遺囑無效,千萬不要這樣認為喔!

張榮發是長榮集團的創辦人,他在2016年過世後,留下了一份密封遺囑。

這份遺囑的內容是,張榮發將自己的存款、股票和不動產全部留給了二房獨子「張國煒」,並指定他為集團的總裁。張榮發還希望他的子女們能夠和睦相處,互相照顧。

但這份遺囑卻引發了家族間的爭產風波,大房三子張國政的質疑遺囑的效力,因此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遺囑無效。

所以預立遺囑也沒用?千萬不要這樣認為,讓我們看下去。

張榮發的百億繼承人

張榮發一生有過兩段婚姻、5名子女。

分別是已經過世的大房張林金枝,育有張國華、張國明、張國政3個兒子及女兒張淑華。二房李玉美僅育有獨子張國煒。

所以張榮發的法定繼承人為配偶李玉美及5個子女。

遺囑有效與無效的差距

根據國稅局的核課,張榮發的遺產約有240億元。

如果遺囑有效,張國煒可以拿到約140億元,其他大房的子女只能拿到約20億元。

如果遺囑無效,則每個子女都可以拿到40億元。怎麼會差這麼多呢?

萬一遺囑無效,財產如何分配?

因為萬一遺囑不符合法律規定,或者被認定為無效,將回歸民法繼承篇,依照法定繼承順序來分配遺產。

如果張榮發先生的遺囑無效,依照民法繼承篇的規定,240億元遺產要平分給6個人。配偶和5個子女每人得40億元,當然也包括他四子張國煒。

維持判決遺囑有效的情況,財產如何分配?

遺囑是表達遺產分配意願的法律文件,但還是要受到民法規定特留分的制約。特留分是指每位繼承人都有一個最低的繼承權利,不能被遺囑剝奪,以保障公平

根據民法,張榮發先生的繼承人有6位,包括配偶和5個子女。每位繼承人的應繼分是240億元除以6,也就是40億元。

每位繼承人的特留分是應繼分的一半,也就是20億元。張國煒之外的繼承人有5位,所以特留分合計100億元。

張榮發遺產240億扣除特留分100億,張國煒雖然無法如遺囑中所說獨得全部的財產,但也能穩得140億元。

遺囑的有效與無效,對張國煒差100億

萬一長榮發先生的遺囑無效,張國煒只能獲得40億的遺產;如果法院最後維持原判,不含海外資產,張國煒就已經穩得140億,落差100億。

所以預定遺囑對於按照自己的意願分配財產,是很重要的工具之一。

只是在制定遺囑時,要考慮到法律的規範,以確保遺囑的效性;以及家庭成員的感受,減少不必要的爭端和傷害。

《廖嘉紅》協助你風險管理與財富傳承諮詢,打造你的幸福人生。
◆家族信託規劃顧問
◆退休理財顧問
◆國家級的人身與財產雙證照
◆投資及管理不動產豐富資歷

◎本文內容已獲 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 授權,原文出處於此;未經同意禁止取用轉載。

其他繼承人 張國煒 張榮發 遺囑 遺產

延伸閱讀

富人基本生活開銷一定比一般人高?他們竟出乎意料之外的節儉:看研究怎麼說

繼承5億遺產…高中生結婚後2小時就墜樓! 律師:照規定配偶可取得一半

加入00878和00713優點!月配息ETF「00929」有何特別之處…能投資嗎?

「玉山金長線股價絕對不會只有這樣」但卻獲利了結? 他:短線滿足點已到

相關新聞

主動提降職淡出職場…做再多心卻越累「升遷」沒意義! 存股哥:預計36歲「半退休」

如果在工作中無法實現自我價值,那升遷對我來說一點意義都沒有,我也不想眷戀這個職位。

特斯拉盤後股價大漲10%!馬斯克的10%目標定律:學會積極面對90%的失敗

所謂的「10%目標定律」就是設定目標時,只要達到目標的10%,就可以開始行動,不必等到一切條件全然成熟。

月薪高達9萬卻「0存款」問題出在哪? 律師:理財的錢沒有先行保留

有位網友PO文說他月薪9萬元,單身未婚,扣掉房租1.5萬元、孝親費2萬元、就學貸款1萬元,2年間出國4次,沒有存錢,問大家問題在哪裡?

公司內最「面善心惡」的部門是它! 職場老鳥教戰:要把握好三點原則

公司內最「面善心惡」的部門就是「OO」,恰恰好說明了不能交心的理由。

善用銀行貸款「炒房炒股」套利好簡單? 專家:那為什麼不自己炒要給你炒

時不時就會聽到看到有這樣的論調:「要善用銀行,佔銀行的便宜。」

退休夫妻要擁有現金1500萬實在太難了! 專家版本:6至700萬但還是建議要有自己的房子

夫妻加總要存1500萬,依照政府2021年的統計,平均每戶資產淨值為1359萬,淨資產的定義是正資產減去負債,所以,是包含房子的...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