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訪客進民宿挨罰1500!他無辜喊沒違反 眾人搖頭點出「這問題」

一名網友擅自攜帶訪客進入民宿,挨罰1500元。示意圖/ingimage
一名網友擅自攜帶訪客進入民宿,挨罰1500元。示意圖/ingimage

許多人會趁空閒時間規劃旅行,不過挑選民宿、飯店時應仔細閱讀須知,以免誤觸地雷。一名網友就抱怨,自己一行人漏看民宿「訪客不得入內」的規定,被收取1500元的罰款,因此批評業者不通情達理。對此,網友紛紛搖頭,點出應事先詢問,但也有人認為業者「只想做一次生意吧?」

一名網友於臉書社團「靠北住宿2.0」發文透露,自己和其他3名朋友們預定一間4人房,總共會住3個晚上。第2天晚上他們遇到在當地許久未見的友人,因此邀請對方來民宿客房相聚聊天吃東西,晚點就會離開,但後來民宿業者以攜帶訪客入內為由,要求支付罰款。

原PO表示,住宿須知其中一條是「謝絕訪客,非入住當天登記者及同行友人之外,不得入内(違者一人罰款$1500元)」,他們一行人沒有注意到此規定,因此向業者解釋,第2天晚上有1位原住宿者離開了,所以只剩下3位。原PO認為多加1位當地的朋友也還是4位,並沒有違反規定,「沒有改變4人房入住4位的原則啊,憑什麼說我們違規呢?」他不滿業者執意要罰款,痛批「這會不會有點太不通情理了呢?」、「訂房體驗有夠差,真的是一個非常非常掃興和不開心的住宿體驗」。

對此,一票網友傻眼回應:「沒看是你的問題吧?」、「先詢問應該不難吧?」、「奧客永遠不知道自己是奧客」、「互相尊重很重要,去住宿不代表你就是那個房子的主人」、「這問題就是錯在你沒有跟民宿業者先說,就直接帶外人進來了」、「訪客除了使用民宿的物品外,還有可能影響到其他房客」、「有朋友就住朋友家,朋友家隨便你想住幾個人都可以,住民宿飯店就好好遵守人家的規定很難嗎?」

但也有人認為這項規定不妥:「還是比較喜歡住飯店」、「為什麼要住民宿呢?如果要找朋友來,看到這種霸王條款,根本不會想住」、「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在合理的範圍不但不收費,還熱烈歡迎,讓更多人知道這裡的好,評價更高。這種經營方式,講講就算了,還真的去加收1500元,只想做一次生意吧?」

民宿 罰款

延伸閱讀

赴陸4年揭兩岸最大差異 他嘆台灣「令人無語」:大陸CP值越來越高

旅行幾個人成行最好?旅日達人曝「放生旅伴前必知7事」:8人也可相安無事

中頭彩好友秒向他伸手求救急 他借完才知背後真相氣到絕交

對岸男友瞬間被「2台式口頭禪」惹怒 過來人揭真相:聽了難受

相關新聞

純情男暈船「按摩店小姐」 想追人被1句話擊沉 網嘲諷:沒離開新手村

不少地方提供「打飛機」服務,但切忌「暈船」!臺灣1名男子在網上表示,去年底光顧「半套店」,雖然提供尺度較大的性按摩,但他聲稱「只有去純按摩聊天,跟稍微抱抱一下」,沒有脫褲子進行下一步行動,隨後認識1名按摩女生,竟然一見鍾情,甚至沒有尋找其他女生。由於女生說過「只有做手而已」,讓男子一直以為她只是接半套,直到1次大家聊天時,對方懷疑脫口而出,表示有客人會故意撕開保險套前面位置,男子才知道對方一直提供全套色情按摩服務,形容「心中的小世界有點塌掉,覺得很像被騙了許久」。

亂倫?偷聽到男友「第1次」對象 女友崩潰哭:好噁心

不少家庭組織也鼓勵父母及早向子女施行性教育,協助建立正確性觀念。臺灣1名女子在網上稱,偷聽到男友和家人的對話,意外揭發男友當年把第一次竟然獻給母親,原因是「媽媽要教他」,讓她無法接受,網友紛紛指「噁心死了......這算亂倫」、「這行為在臺灣是犯法的喔」,亦有別人質疑事件真確性,不排除有人虛構。

她開心網路交友遇天菜 卻因對方車子「心涼」退縮…網勸:勇敢點

現代人有許多都是透過交友軟體尋找另一半,但也不免因為網路與現實的不同而有落差感,日前網路論壇上就有一名女網友分享了自己網路交友的經歷,引起許多網友留言回覆。

她在日本「私處痛到不能走路」被急診拒收 回國就醫嘆:出國才知台灣有多好

台灣醫療備受讚譽,尤其是出國之後更加有感。近日有名女網友發文敘述自己在日本和台灣就醫的經驗,有感而發台灣的醫療對病患真的很友好,感謝醫療人員的努力和辛勞。

她為進修花光月薪沒存錢 被母罵要「節流」網掀論戰:3萬2怎麼省?

小資族存錢不易,方法不外乎就是「開源」、「節流」,但在有限的月薪內,存錢有用嗎?有位女孩在網路論壇發文,詢問廣大網友們的意見,貼文下引出許多的留言,有認為應該存錢的,也有不贊同的想法。

第1次網友約會選吃到飽!她狂吃後當場暴吐 哭問戀情還有救嗎?

一名女網友在網路論壇上發文分享自己的交友經驗,原本一路愉快的約會過程,被自己最後的「驚天一吐」給破壞了,女網友發文淚訴自身經歷,詢問廣大網友們這樣她的約會還有救嗎?奇葩行徑引來不少網友留言回覆。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