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抱怨「公司要求請事假抵補班日」 網友提醒:不能強迫休假
9月18日至21日是中秋連假,原訂在9月11日要補班,但有一名女網友表示,他們公司這次決定不補班,「改用員工特休來抵」。對此,她無奈表示,自己才剛入職8個月,沒有特休可以扣,只能夠被扣錢,請事假來計算,她疑惑「有人跟我一樣嗎?」
女網友在Dcard表示,這週六她已經做好連上六天班的心理準備,乖乖面對補班日,結果和業務助理討論後才知道,這周六公司決定不補班,但是要用員工的特休來抵。她無奈表示,自己才剛入職8個月,還要等半年後才有特休假,沒有特休可以扣,所以她只能用事假來抵,會被扣掉一天的薪水,她難過表示「有人跟我一樣嗎?」
網友們的看法不同,有人認為「公司違法」、「本來就不能強制要妳休假」、「趕快把證據收集起來」、「這是違法的阿,而且如果妳有全勤不就也都被扣了嗎?」、「不能強迫請假」、「不行喔!我是人資,這個是違法的」。
不過,也有網友表示「也是不會扣妳全勤,可休就休」、「我以前公司是特休不然無薪」、「我在資本額百億的公司上日班,也是11號不上班20號被強迫請事假」、「我們也強制要特休,新人還預支特休」。
許多公司會免除員工在補班日的出勤義務,這是優於勞基法,但是如果強制員工補班日不上班,但要以特休來抵消,就會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規定,「特休由勞工排定,雇主僅能基於急迫需求或勞工個人因素,與之協商調整」,但不能強制安排。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