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專求業績表現號稱「保證獲利」 11年來卻挪其他客戶錢來補!金管會開罰銀行8百萬

金管會周四(6/8)公布開罰台新銀800萬元。 圖/台新銀行提供
金管會周四(6/8)公布開罰台新銀800萬元。 圖/台新銀行提供

【撰文・林韋伶】

金管會周四(6/8)公布開罰台新銀800萬元,理由是台新銀蘇姓前理財專員不法挪用客戶資金長達11年,受影響客戶數達9人,所涉金額1617萬元;金管會指出,該案顯示台新銀有未確實建立及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的情況。

金管會說明,該名理財專員自100年1月至111年5月間,以「保證獲利」方式向A群客戶銷售金融商品,為履行其獲利承諾,於自行資金調度無法彌補缺口後,竟將腦筋動到B群客戶頭上。

以投資金融商品或繳納續期保費為由,要求B群客戶臨櫃提領現金並於行外交付,或請B群客戶直接轉帳至A群客戶等方式挪用客戶資金,且利用存摺備註欄位註明金融商品名稱,讓A群客戶誤信匯入資金為正常配息或獲利,顯示台新銀管理單位未適時建立相關監控機制。

金管會指出,該案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該條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800萬元罰鍰。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從此案也可看出台新銀未落實督導及管理理財專員遵守行為準則等規範,儘管已明定員工執行業務的行為規範,但蘇員仍以「保證獲利」的不當方式銷售金融商品,未充分向客戶揭露金融商品風險,並確保該商品對客戶的適合度,且未確實辦理客戶交易事項,違規行為期間從100年1月至111年5月,長達11年5個月,顯示該行未落實對蘇員遵循內部規範之督導管理。

此外,金管會往為了防止理專有相關舞弊行為,也規定銀行應該實行理財專員輪調機制,並確定台新銀在107年與109年皆有啟動輪調,只是客戶自己選擇跟著理專走,因此無法更早發現其中的缺失。

此案特別的點在於,過往多數理專挪用客戶資金的情況,都是資金進入理專口袋,但此案例並非同樣的詐財案件,可能是理專求好心切或是為了求業績表現,而做出獲利保證的承諾,在獲利沒有達到預期的情況下,挪用B群客戶的錢來補A群客戶的資金缺口。

金管會表示,台新銀會處理B群客戶損失的部分,事後也積極處理與客戶的權利保障事宜,因此儘管違反該規定最高可罰5000萬元,但最後決定開罰800萬元。

本文授權自今周刊,原文見此

延伸閱讀》

為什麼月薪13萬,卻依舊覺得買不起房子養不起孩子?同事的抱怨讓她醒悟:窮人和富人最大的差別

曾想過2千萬買4%高殖利率股,年領80萬被動收入…上班族靠股票43歲財務自由:不挑高股息股2理由

老師說不乖乖睡覺,就喝彩虹藥水…新北幼兒園爆餵食安眠藥!抓臉、愛哭鬧,小孩出現哪些異常要注意?

【尊重智慧財產權,如需轉載請註明資料來源《今周刊》,謝謝】

相關新聞

直球對決高通!吳文燦接手義傳、發展基地台晶片 從「沒5G客戶」到獲電子大廠訂單

通訊基地台晶片市場過去由電信設備大廠掌握,隨著ORAN架構出現、帶來新商機,由網通老將領軍的IC設計公司義傳,能不能因此從不起眼的石頭,變身為閃閃發亮的鑽石?

蔡英文擬特赦陳水扁 但阿扁背10多年刑期、4件未審結官司...3大癥結如何解?

背負十多年刑期、4件未審結官司,海外還有涉不法3億資產遭凍結的前總統陳水扁,如今有望獲得特赦。然而,宣告特赦前,須先釐清層層複雜法律關係,如何消弭各方質疑、讓民意信服,是民進黨政府的大挑戰。

迪士尼被《驚奇隊長2》拖累?為何Disney+終於賺錢 也救不了米老鼠帝國?

迪士尼上週公布了 2024 財年第2季財報,整體營收符合華爾街預期,Disney+ 和 Hulu 更在本季首次實現盈利,但由於全年調整後EPS成長目標為25%,低於市場預期的25.5%,使迪士尼股價在財報發布後大跌了約10%...

中租-KY股價亂流將結束?外資喊賣3大風險 公司派法說會逐一澄清

中租-KY(5871)在上週因外資出具報告喊賣,並大幅下修其目標價,一度被打入跌停,在週一(5/13)舉行法說會,向投資人澄清市場流傳的三大利空。

買錯套牢後就變存股族?股魚:專精1招 看懂本益比河流圖找甜甜價

近年高股息ETF不斷推出,不少選股邏輯差異性不高,讓投資人開始出現「自組ETF」討論聲量,從被動選股轉換為主動選股,理財作家股魚建議專注基本面投資人,可運用現金股利、本益比,同時研究本益比河流圖,篩選到值得投資的好公司。

胡瓜自爆買勞力士被逼「配貨500萬」!配貨制惹人厭愛 為何市場依舊買單

想買精品不是有錢就好,還得配合背後的配貨制度,綜藝天王胡瓜日前在節目上分享自己曾到台北101買勞力士的經驗,沒想到一支要價150萬的名錶,店員直接不賣,要求他得多花500萬配貨才能買錶。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