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美伍:我方稱撞船會影響責任歸屬問題
有關海巡金門撞船事件,海巡署長周美伍今天表示,到底是不是陸方所說,陸艇停在那邊被我方高速撞擊,我們怎可能沒有雷達航跡和影像,這些資料全交給檢調了,所有雷達可看到雙方目標的航向航速,都非常清楚的,一切留給檢調說明。
周美伍是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覆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質詢時,做了以上表示。周美伍說,事故發生主因,是大陸違法快艇高速大轉彎,當天是右轉,這快艇的操船特性會右傾,由於對方逃避追查,我方按標準程序,先廣播請對方離開水域,若要登檢會先警告,廣播請對方減速。
周美伍表示,對方看到海巡船,開始高速行駛,在兩分鐘內從零加到30節、40節,船吊起來後,從365度看,除了船左舷的六分之一處,有明顯撞擊點,其他船身FRP材質,無一點破洞,連凹陷的地方都沒有,若按照陸方所講,40節高速垂直衝撞,已經碎掉了,怎還會這麼完整。
周美伍說,一般漁船最多十幾節,20節可能都很困難,是因為他們用配重不對的400P大型推進器,很重。在船的前右側還有起網機,也很重,他們違法到我方水域捕魚,起網機正好在右舷,追逐驅離到最後準備登檢時,一定會迫近,在登檢過程中,雙方高速,這樣的高速過程會不會有相互之間擦撞。
周美伍表示,海巡署從未隱瞞實情,從事發到現在,他們一直遵照檢調指示,不對外透露案情。所有雷達可看到雙方目標航向、航速,都非常清楚的,陸船是不是在我方禁限制水域,還是海巡署胡謅故事,雷達航跡都能表示出來,但這些他們都不該講,必須留給檢調說明。
蘇巧慧認為,我方稱撞船對雙方談判是否有影響。周美伍說,當然,這可能就是責任歸屬,如果國內都這樣講是碰撞或撞船,怎能怪陸方,撞船感覺會是陸方現在的說法,好像停在那邊我們過去撞他。
周美伍說,現在是取締三無船舶,不是只有我方在查緝,光是去年陸方要求我協同執法就有49次,在各自水域查緝違法,走私船舶,長年下來,都和對方有良好默契,在金廈水域共同維持正當漁民的合法捕魚權,因為這不僅影響漁民捕魚權利,也影響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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