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熱門話題真人秀爆紅!高渣猛男震撼宣告竟「罹癌了」

高雄漢來海港巨蛋店就醫增至46人 皆集中26日「兩時段」用餐

台東延平鄉民住家中槍「臟器外露」 現場有一支管制獵槍

冷眼集/陸船翻覆 我恐「割地賠款」收場

福建海警昨再派多艘艦艇赴金廈海域巡查,根據大陸海警發布的照片,大陸海警人員緊盯著前方一艘小艇,該小艇疑為我方艦艇。圖/取自中國海警局
福建海警昨再派多艘艦艇赴金廈海域巡查,根據大陸海警發布的照片,大陸海警人員緊盯著前方一艘小艇,該小艇疑為我方艦艇。圖/取自中國海警局

大年初五,海巡在金廈海域查緝越界的大陸「三無」漁船時,不幸造成兩名陸籍漁民死亡。這原不是多嚴重事件,但如今元宵節都過了,民進黨政府用了超過十天時間,卻仍無力善後,歹戲拖棚。更慘的是,從事態演變,最終台灣恐怕只能如同當年晚清政府,以「割地(失去金廈禁限制海域)、賠款(賠付高額慰撫金)」了結。

這起事件從一開始,就因海巡與海委會未能完整、據實說明發生原委,在檢方及媒體抽絲剝繭下才被迫一再改口,落得遭大陸國台辦嚴詞譴責台灣方面「暴力執法」又刻意隱瞞事實真相,導致我方在後續處理時因而處於下風。

事件發生後,大陸宣布將由泉州紅十字會派員陪同家屬赴金門,並處理善後事宜。儘管廿日赴金門的陸方人員團長是泉州台辦副主任李朝暉,但他同時是晉江市紅十字會高級顧問。泉州為地級市,泉州台辦副主任在大陸屬「副處級」官員。

大陸方面由泉州紅十字會出面,國台辦則坐鎮後方指揮調度。弔詭的是,面對中國大陸一向強調對等、尊嚴的民進黨政府,竟未委由金門紅十字會代表我方,而是由陸委會法政處長周鳴瑞(位階相當於大陸局級幹部,高於處級)、海巡署副署長許靜芝、移民署副組長姜霖等官員出面。

民進黨決定以官對民,若中央站到第一線能讓此事盡早圓滿落幕,台灣輿論與民意對於是否對等應也不會介意,偏偏結果並非如此。

在此事件前,為抗議大陸片面改變M503航路,民進黨政府在春節前夕突然宣布暫停組團赴陸旅遊。其實台灣一般民眾對於M503航路如何調整無感,但政府朝令夕改所引發的混亂,倒是引發業者和民眾罵聲連連,儼然就是「解決不了問題,就製造新問題」的國安團隊。

翻船事件發生後,國台辦先是宣告金廈海域不存在所謂的「禁止、限制水域」。隨後福建海警局就宣布將在金廈海域開展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並在次日派出多艘海警艦艇,甚至直接對金門旅遊船登船臨檢,充分展現出北京在對台工作上的主導權和主動權。

中共一面與我談判,一面加強對我施壓,軟硬兼施,例如昨天又派多艘海警艦艇巡查金廈海域,其中包含由中共海軍飛彈護衛艦改裝之艦艇,警告意味濃厚。而統轄大陸漁權的農業農村部也跟進宣布,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調派兩艘漁政執法船艇,開展漁業執法,管轄權(否認我畫禁限制海域)、漁權兩手抓。

民進黨將一起兩岸小規模海上執法糾紛,搞到台灣得「割地、賠款」,可說是面子、裡子盡失。這不得不讓人擔心,未來若兩岸關係持續緊張,再有更大衝突發生,民進黨真有能力護衛住台灣的主權、安全和利益?

M503 兩岸關係 國台辦 海巡署 移民署 紅十字會 臨檢 金廈海域 陸委會

延伸閱讀

綠委嗆柯文哲寄生國會 黃國昌轟:民進黨用「這方式」豢養一堆自家人

讓金廈禁限制水域消失?陸海警金門海域巡查後 福建漁政也出動2執法船護漁

加強對台施壓?陸海警今巡查金門海域「派出艦艇曝」 原共軍護衛艦也現身

宣示管理權!陸海警25日再度於金門附近海域進行執法巡查

相關新聞

無共識!控海巡扭曲事實 陸代表返陸

大陸漁船在金門海域翻覆兩死案,兩岸代表十五場協商談判仍未達共識;陸方代表前天緊盯海委會及海巡署官員在立法院專題報告及答詢...

海巡署長還原執法過程 周美伍:怎可能沒影像

大陸快艇非法越界金門海域翻覆事件延燒,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昨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詢表示,碰撞和撞船不同,登檢過程本身就是持續調整位置、持續碰觸的過程,碰撞是必然;她接受國會監督,但必須捍衛海巡執法立場。不過,管碧玲坦言,海巡第一時間說明的社會溝通確實不足。

獨/立院今攻防陸船翻覆案 陸方代表隔海緊盯直播 不滿管碧玲「硬凹」

陸船翻覆釀2死案,今天聚焦在立院攻防,陸方代表與海巡署官員今暫停協商,陸方人員上午都待在金門飯店內觀看直播,全程緊盯,據...

陸船翻覆案 海委會專案報告立院定調「撞船」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安排「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專題報告並備詢。會議一開始,藍綠立委為了程序問題登記發言順序...

管碧玲傳訊高金「失禮」 海巡報告還扯原住民同仁升遷?

陸船翻覆事件延燒,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安排「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專題報告,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卻將書面報告名稱...

陸船翻覆案 戰場今移到立院

報告結果 左右本案後續發展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