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翠玲/BRICS的國際新秩序想像

大陸外交部副部長馬朝旭(左起)、巴西外長維艾拉、南非外長潘道爾、俄國外長拉夫洛夫與印度外長蘇傑生在開普敦參加金磚國家外長會議。(美聯社)
大陸外交部副部長馬朝旭(左起)、巴西外長維艾拉、南非外長潘道爾、俄國外長拉夫洛夫與印度外長蘇傑生在開普敦參加金磚國家外長會議。(美聯社)

辛翠玲
辛翠玲
法國總統馬克宏傳出有意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今年八月在南非舉辦的BRICS金磚峰會,也是第一個主動敲金磚之門的西方國家。雖然因俄羅斯反對,馬克宏未必能成行,但法國此舉透露,西方世界開始正視BRICS對建立國際新秩序的影響。

當代國際秩序的建立,舉凡安全、貿易、金融到人權、環境等,大抵皆以美國為首,其他已開發國家協力、發展中或後進國家跟隨之。這套常被詮釋為以民主與自由為核心價值的國際秩序,從冷戰時期沿用至今。儘管各種批評不斷,認為其過度向美國傾斜,制度不公,但在後冷戰單極權力結構的體系中,重塑國際秩序並非單一國家可輕易做到。而集五大南方國家的BRICS,無論人口、經濟規模、天然資源,在全球占比可觀,其動向也就備受矚目。

BRICS指的是巴西、俄羅斯、印度、中國、南非等五國,經一年一次領導人定期高峰會而形成的多邊合作集團。透過制度制衡等做法,藉以打破美歐壟斷,重塑國際規則。BRICS對國際秩序的看法是很典型的南方觀點:強調各國政經發展道路的多樣性,主張多元的世界。

從二○○九年首次峰會至今,BRICS的各項合作以組建金融體系最為可觀。BRICS長期不滿美元中心的國際金融貨幣體系。二○○八年全球金融危機的衝擊,更開啟BRICS另起爐灶、制度制衡美元體系的契機。十五年來,BRICS陸續成立新開發銀行(俗稱金磚銀行)、金磚應急儲備基金;達成本幣交易協議、國際支付系統合作。去年峰會,俄羅斯進一步宣布BRICS將討論新的全球儲備貨幣。

BRICS所架構的貨幣體系,涵蓋支付、結算、儲備、緊急借貸、到開發金融等功能,已具完整貨幣體系的雛形,但若論是否能抗衡美元霸權,為時猶早。BRICS成員的貨幣國際化有限,國際間對其貨幣的信心也不夠是主因。即便如此,倘若日後BRICS成員國的貨幣流通量持續擴大,以其經濟規模,再加上逐步擴容的發展(過去三年,新開發銀行成員從五國增加為九國),BRICS無疑仍是美元貨幣霸權建立以來最大的挑戰者。

貨幣金融合作之外,BRICS對於各國自主、多邊合作、打破單極、打造多極體系等國際政治互動原則也有高度共識。不過,政治互動原則的共識並不等同政治議題立場的相同。

以地緣政治為例,成員國的立場就有很大的差異:有互為盟友者,例如中俄;也有互為對峙方,例如中印。印度不僅是美國對抗中國的四大盟友之一,與中國政治立場對立。去年金磚峰會,中國邀請巴基斯坦參加,印度即表反對。此外,金磚國家對於BRICS的未來走向也常常不同步。以中國近年提倡BRICS+為例,中國欲邀請其他發展中國家參與峰會,擬藉此擴大BRICS的影響力,但俄羅斯、巴西、印度對此一主張則消極許多。由此亦可見,BRICS做為一鬆散的對話平台,重點不在於議題立場的共識,而在於政治互動原則的共識。

綜觀其發展,BRICS對於國際新秩序的訴求已頗為清晰:在制度面,以成型中的金融貨幣體系,提供發展中國家不同的借貸管道與發展模式;在政治面,提倡去意識形態、多極結構、多邊主義的互動原則共識。南方大國的國際新秩序藍圖裡,呈現的是一個有別現狀的國際政經關係想像。(作者為中山大學政治經濟學系教授)

俄羅斯 印度

延伸閱讀

亞洲大學派團訪印度 推動半導體人才培育計畫

印媒訪問國發會副主委:關鍵科技產業合作潛力大

沙烏地阿拉伯、俄羅斯相繼宣布減少供應石油 國際油價應聲翻紅

俄國防官員:取代瓦格納傭兵 無需另行動員

相關新聞

廖元豪/聯合政府的藍白拖

明明大多數民意都期待政黨輪替,為什麼賴清德還能老神在在?為什麼民進黨在施政與政治人物品德上連番出包,卻似乎吃定多數民意根...

劉維公/第三波創意經濟

二○一八年八月,音樂家馬友友啟動全球巡演的巴哈計畫(the Bach Project)。巴哈計畫為期兩年,馬友友在六大洲...

魏國彥/野狗為患,怎麼辦?

「愛牠,就不要拋棄牠」,寵物店門口貼著這樣的招貼,人間「始愛終棄」的故事也在這裡發生。

薛承泰/撥亂而未反正的二度年改

二○一六年蔡政府成立年改會,聲稱一年內完成年改。當時筆者即預言,財務危機最大且最急迫者是勞保,民進黨是不會改的。八年過了...

李清志/都市裡的陶淵明

德國導演文溫德斯最近推出的電影「我的完美日常」,感動了許多人。主角是資深日本演員役所廣司,他飾演一位東京的廁所清潔員,在...

辛翠玲/當中國電動車搶市 歐盟怎解?

過去兩年間,中國汽車出口超越德國與日本,躍居全球最大汽車出口國,囊括全世界電動車銷量的三分之二,掌握全球七十六%的電池生...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