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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冲/五月天 納稅天

5月報稅將到來,今年綜所稅新增八大利多,此外手機報稅3.0新增功能。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5月報稅將到來,今年綜所稅新增八大利多,此外手機報稅3.0新增功能。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五月天,不僅是天團名稱,也是重要納稅季節,先是房屋稅,再來是所得稅,納稅人壓力沉重。

最近網路上一則訊息,引發不少討論,一位網友收到稅單,在新北市的大樓,廿九坪屋齡二年,房屋稅要二萬多元,有人為他不平,有人認為稀鬆平常,短時間數十則留言,顯然民眾頗為關心,但也有點迷糊不解。

我自二○一五年房屋稅條例修正台北市大幅調高房屋現值起,繼而二○一六年所謂「納稅者權益保護法」通過後,曾數度為文,就房屋稅建言並參與研討會,嗣而自知狗吠火車不再表示意見,但今日見到不少民眾無限委屈,卻又難做適當表達,故不妨將問題稍作梳理。

網友問得好,同為財產,擁有一間遮風避雨的住宅要繳稅,持有名貴珠寶卻不必納稅?這當然與稽徵成本有關,與是否民生必需無關,顯然沒有考慮到庶民立場。國人自古有「安得廣廈千萬間,庇得天下寒士盡歡顏」的說法,所以我國土地法於民國十九年(一九三○)立法時,悲天憫人,在第一八七條即規定:建築改良物為自住房屋時,免予徵稅。只要房屋自住,就不課稅。

稅官一定會反駁,民國卅二年已另制定房屋稅條例,依法早已有據,而且民國八十三年大法官第三六九號解釋後,房屋稅條例第一條文字也已改為「課徵」的特別法,故應優先適用。但如細讀土地法一八七條(輔以第一四七條)即可發現,土地法顯然是「免徵」「自住房屋」房屋稅的特別法。如果從憲法觀點言,這種法律適用的衝突,是釋憲的絕好題材,也是原先第三六九號解釋所未考慮,事隔三十年,至少應來個新版的三六九號解釋吧!

再從政治正確的觀點來看,民國八十二年民間曾以違反人權為由,而有抗繳房屋稅運動,現任監察院長陳菊即為領導人之一;同時在立法院也有自用房屋免稅的法律修正案,聯署委員不乏現在執政黨要角,後來擔任總統、副總統諸君也在其中。當時為何沒有結果?一則早期房屋稅相當謙卑,應屬戔戔之數;二則人民也知要共體時艱。但自二○一五年後,各地方政府大幅調高房屋現值,二○一六某財經雜誌甚至刊出北市一例,新制高達舊制七點一倍,引發各界側目,適逢選舉,因此各地以緩制急,慢火煮青蛙,平息民怨;看網路反映,今年應該是有青蛙忍不住了。

二○一五年房屋稅條例修正,不僅財經媒體以「失控房屋稅」、「暴走房屋稅」為題,學術團體也舉辦多場研討會,甚至成為市長選舉的議題,不少財稅、法律基金會都留下文獻可稽。在在可以看出條例本身的立法邏輯,乃至地方政府的適用,荒腔走板,值得檢討,可惜行政機關、立法委員習於因循苟且,吝於深究。

曾有學者,將多次研討會觀點,整理為九大問題,限於本文篇幅,無法一一探討,僅簡單舉出二例,供有心人在明年選舉前參考。其一,房屋稅公式中有路段率,不僅違反法律明定「須減除地價部分」之規定,而且也形同在重複課徵地價稅。其二,法律明文要考慮「折舊率」,結果是房屋愈折愈貴,每年房價不斷提升,而且折舊居然還有殘值(四十%),真不知撰擬公式的人,在哪念的會計學?

明年想參選的人,不論是選總統、副總統,或是立法委員,請看看上文,再試著解答前述兩題,您時間寶貴,兩題就好!

(作者為財團法人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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