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綠電交易自由化可弭平台電虧損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6月20日出席「2023綠電交易高峰會」時表示,我國在2017年修正「電業法」後,2020年即開放綠電自由交易,並建立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制度。而經濟部也將於2025年前,推出「中小企綠電平價專案」,由公有或國營土地招租太陽光電案場,並提供三成綠電(約1.4億度)給中小企業在平台上以每度4.3元為底價進行標售。因此,未來台電由再生能源業者躉購的綠電,可能會釋出到自由巿場交易,從而減少台電的虧損。
國際社會朝向淨零碳排目標邁進,是我國企業被迫購買綠電以擔負碳排成本的主因。首先,在2022年底,全球2,000大企業中約有820家企業已做出淨零相關承諾,並要求供應鏈廠商進行減碳時程的規劃。由於我國許多廠商是美國各科技大廠,如蘋果、亞馬遜、谷歌、微軟及臉書等的重要供應鏈,因而必須做出減碳承諾。其次,在我國出口市場中,對美國及歐盟的出口值各占15.7%及7.3%。
其中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將於今年10月開始試行,並預計於2026年起正式實施。而美國參議院亦於去年6月簽署「乾淨清潔法案」,並預計於2026年開始課徵碳關稅。因此,我國以外銷為導向的企業會有在國內購買綠電,並以綠電支出抵銷部分碳關稅的誘因。
從綠電的需求面來看,國內企業可以透過三種模式使用綠電。首先,是自發自用。不過,由於發電設施具有隨著規模擴大,成本下降的「規模經濟」現象,因而除非企業規模相當龐大,且生產技術和電業相關,否則不會採此途徑。
其次,採綠電轉供。綠電轉供係由目前超過30家的再生能源售電業者,各別與綠電買方就案場資源、可供應的綠電總量、企業端的用電樣態、每月需求度數,以及取得綠電的預算等細節進行溝通,之後再達成協議。
目前綠電轉供每度的平均單價約為5.5元。國內的綠電轉供量雖從2021年的7億度成長至2022年的11億度,但只占去年再生能源總發電量238億度的4.6%。
最後,經由標售得到再生能源憑證。當綠電匯入電網後,使用者無法知悉電力來源是否為綠電,因此需要一張「再生能源憑證」。當綠電業者賣出1,000度綠色電力時,「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即核發一張再生能源憑證給買方。此憑證可用於溫室氣體盤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和環保標章等。目前再生能源憑證的平均購買成本約為每度4.6元。
不過,由於電證分離,因而此憑證並不包含電力的價格。因此,以企業平均電價為3.38元計算,則透過憑證來使用綠電的總成本為每度7.98元。「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在2022年共發出96.2萬張綠電憑證,也就是9.62億度綠電憑證,占去年台灣再生能源發電量的4%,但其中74%的綠電憑證係由台積電購買。
就綠電供給面而言,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台灣包括水力、地熱、風電及太陽能光電等各種再生能源的總裝置容量,只分別達到原先目標的87.8%、74.8%及78.3%。
因此,未來台電有可能將透過躉購機制收購的綠電,導入自由巿場交易。當綠電在自由巿場交易時,綠電價格所隱含的碳排放外部成本,即轉嫁到綠電購買方,因而有利台電未來的經營。
目前台電對風力發電及太陽能光電發電的躉購費率分別為每度7.03元及4.88元,但卻只以每度2.63元出售給一般家戶,從而導致台電目前累積虧損達到3,058億元。
未來當自由市場的綠電價格貼近台電的躉購費率時,則代表躉購制度可順勢退場。如此一來,由於綠電供給方直接和需求方進行交易,因而台電也可望卸下補貼的重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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