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女叫車遺失手機 遭司機索價$1500 還提1條件更糟:好不舒服
計程車司機品質常惹關注,而有大陸女於小紅書發文表示,她日前來港乘計程車時不小心遺留手機,被司機撿到,她提出用500元(約2000元新台幣)當送回手機及車費報酬,然而司機開天索價1,500元(約6000元新台幣)及開出1個送遞條件。原po最終照付款才取回手機,但批評司機「獅子大開口」,直指「覺得很不舒服。感覺到了這位香港司機對於不懂香港法律或大陸遊客的不友好,心裡很不好受」。事件引來網友熱議,認為涉事計程車司機做法過分,而且可能犯勒索罪,又建議原po報警。
該大陸女於小紅書以「香港計程車司機撿到手機要錢才歸還」為題發文,指日前來港搭機計程車時遺留手機,被司機撿到,不料對方要求支付1,500元費用才願意交回手機。
從原po上載與司機對話截圖看到,原po感謝司機撿到其手機,司機則單刀直入問樓主「會付多少錢?」,原po即表示可支付500元當送回手機及車費報酬。見司機未回復,原po說價錢可以商量,問司機「期望是多少錢」。司機之後提出要1,500元連車費,更列明條件是只送九龍或新界區,不送港島區。
原po最終支付了1,500元,而由於她已不在香港,只有讓司機把手機交給其「朋友的朋友」,但直指感覺很差,「手機丟車上是我不對,我也願意支付車費和感謝費,並且認為感謝費並不低,大陸的話差不多200元(約800元新台幣)左右?但是因為是大陸的,不在香港了,就要獅子大開口,覺得很不舒服」。
事件引來網友熱議,紛紛批評司機做法過分,認為原po應報警,「1,500也太貴了」、「我深圳的過去香港還算方便,是我肯定不會爽快給1,500,肯定會報警,給500已經是我的極限」、「約,後報警」、「真的很過分!」。
原po之後更新貼文,指如果她在香港會選擇報警,「現在的難題時,我不在香港,不知道怎麼在大陸報香港的警。目前知道司機的車牌號和手機號,不知道怎麼處理了」,而且幫她拿回手機的人是「朋友的朋友」,素未謀面,沒法提太多要求。她又說,「感覺到了這位香港司機對於不懂香港法律或大陸遊客的不友好,心裡很不好受」,提醒其他網友「出門在外還是要看好自己的財物,以免不必要的麻煩」。
市民如獲他人的手機,要求報酬是否犯法?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曾向《香港01》表示,在法律上,拾獲物品者可以提出合理報酬的要求,但不能「獅子開大口」或作出威脅提示;陸偉雄曾舉例,指可要求物主支付交通費或當天工資等,但如開出高價或威脅不依從就「掉了台機」等,就可能干犯「勒索」罪,若罪成最高可判監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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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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