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腳印化石顯示福建曾棲有巨型猛禽類恐龍

古生物學家在今天發表的一份最新研究指出,中國東南部福建地區發現一系列恐龍腳印裡有種巨大的迅猛龍近親,研判體長可達5公尺,很可能是史上又一最大型猛禽類恐龍。

拜「侏儸紀公園」系列電影之賜,人們對分類屬恐爪龍下目(deinonychosaurs)的猛禽類印象深刻。然迅猛龍(Velociraptor)真實體型僅火雞大小,電影裡兇猛敏捷的猛禽更貼近的是猶他盜龍(Utahraptor)、達科他盜龍這類體型近5公尺的物種。

綜合紐約時報與英國「新科學家雜誌」(NewScientist)報導,科研期刊iScience這週刊出的一篇研究指出,古生物學家根據在中國發現的一組腳印化石識別出一種新的巨型猛禽,研判可能是科學界再度發現最大猛禽之一。

研究團隊2020年在中國東南部發現由各種恐龍足跡構成的小徑,腳印中包含長頸的蜥腳類恐龍與鴨嘴龍科等草食性恐龍,在約9000萬年前白堊紀晚期,當地是河流沖積平原,動物很容易在泥濘地面留下腳印。

在福建龍祥發現的恐龍足跡小徑裡,有些腳印形狀只有兩隻腳趾。愛丁堡大學古生物學家布魯薩提(Stephen Brusatte)說:「走路會只留下兩腳趾這種足印的恐龍只有像迅猛龍與近親這類猛禽。」布魯薩提不在這份新研究的團隊裡。

猛禽類之所以留下兩腳趾這種奇怪腳印,原因是牠們最內側的第3根腳爪不沾地,以免這隻較大、呈彎曲狀的利爪妨礙行進。

這次在龍祥找到的兩趾腳印大多看似是由迅猛龍大小的小型猛禽所留。然而研究人員發現一組5個腳印,長度約36公分,是目前化石記錄中最大的猛禽腳印。從腳印大小研判,這隻猛禽可能高約153公分、長約5公尺,不比猶他盜龍等已知的最大猛禽小。

柏森斯(Scott Persons)是南卡羅來納查爾斯頓學院(College of Charleston)的古生物學家,他與研究團隊同事根據腳印建立新分類:英良福建腳龍屬(Fujianipus yingliangi),認這是存在於9600萬年前東亞的一種傷齒龍科(有羽毛披覆)猛禽。

柏森斯表示,猛禽類本有可能長得更大以和當時地表最大掠食類恐龍-異特龍屬(allosauroids)恐龍競爭。有些異特龍屬恐龍能長到10公尺,但猛禽類另有速度快的優勢。然而猛禽類體型只演化到5、6公尺,很可能是第3種掠食性恐龍-暴龍屬躍居主宰地位使然。

團隊 恐龍 福建

延伸閱讀

AI助力逆向工程 挑戰達爾文進化論

專家示警嚴防「海溝巨型地震」 曝可怕3特性:台北恐搖3分鐘

恐龍迷集合! 穿恐龍充氣裝、恐龍圖案服裝 玩劍湖山只要399元

以惠促融 福建推台胞同等待遇

相關新聞

花萬元要進南昌火箭發射場卻被騙 陸政府出手管制

探月工程四期「嫦娥六號」將於3日下午17時至18時實施發射任務,時逢大陸五一連假,數萬人湧至發射場周邊觀看火箭發射,大陸...

華為火燒車釀3死!死者妻突刪質疑貼文籲勿打擾 網納悶:有什麼協議?

一輛華為「問界M7」電動汽車26日在山西追撞起火釀3死引發熱議後,原本出面質疑車廠的死者妻子昨夜突然發表聲明,要大家刪除...

五一連假大陸多校禁大學生組團出遊 網友酸「更合適辦托兒所」

中國五一勞動節連假明天登場,官方拚旅遊消費之際,近日傳出多地大專院校下令禁止學生組團旅遊。消息一出,引發輿論批評校方根本...

中國「胖貓事件」引發男女性別論戰

中國網路社群在5月初出現熱門討論話題「胖貓事件」。來自湖南省的中國網路遊戲玩家胖貓(本名劉傑)過去多以代練、陪練遊戲賺取收入;2022年在遊戲《王者榮耀》中認識了一名重慶女性譚竹,雙方展開交往。交往期間胖貓為了滿足譚竹的要求,常轉帳資金、贈送禮物等,但雙方戀情發展並不順遂。2024年4月譚竹提出分手,胖貓挽回未果,在4月11日於重慶長江大橋跳江自殺。

死亡人數激增...廣東梅州:高速公路塌方已致48死

中國大陸廣東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陽路段,於1日凌晨發生坍方事故,死亡人數持續上升。據廣東梅州市2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最新通報,截...

大陸改革醫保支付 醫院憂賠錢不收症狀複雜患者「治療費像無底洞」

綜合中國媒體報導,中國醫保近幾年改革支付方式,以診斷關聯群(DRG)制定支付標準,使近來中國部分醫院拒絕診治病情複雜的病...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