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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營區合法化邁一大步 台東首家露營場獲得土地許可
露營風氣興盛,中央放寬規定輔導露營區合法化,歷經7個局處審查,台東縣第一張微型露營場土地許可函今天由縣長饒慶鈴頒發給長濱鄉心泊農場負責人李睿旻,取得合法化門票。縣府交觀處指出,16個鄉鎮市公所及縣民服務中心可收件,已受理18件,後續還會持續在各地舉辦說明會,未申請農場要把握機會。
中央去年7月修法放寬規定,非都市土地1公頃以下之農牧及林業用地得申設微型露營場,台東縣府交觀處4月起在卑南、東河及太麻里等地辦說明會,全力輔導全縣29場違法露營場合法化。
交觀處解釋,合法化程序分兩階段,第一階段取得土地許可,須由交觀、建設、原民、農業、地政、環保局及消防局審查通過,才能把農地變更為露營區使用,取得許可後進入第二階段的雜建照申請及水土保持計畫,合法化時程不一。
長濱鄉心泊農場通過第一階段審查,縣長饒慶鈴親赴真柄部落頒發土地使用許可函。饒慶鈴表示,縣府陸續辦理說明會,也攜手鄉鎮公所,成為全台首例在鄉鎮公所即可完成露營場送件申請的縣市,8月將在長濱等3鄉鎮再辦說明會,持續輔導微型露營場合法。
交觀處指出,縣內合法露營場有17家,新政策上路後,共18件新設露營場提出申請,心泊農場率先通過第一階段申請,另有2件因路寬不足消防救護車通行駁回,10件審查中、5件待補資料。列管的29場違法露營場尚未提出申請,將全力輔導合法化,8月23至25日將在長濱鄉、大武鄉、關山鎮辦微型露營場申請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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