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自行車事故死亡率全台第一 民代籲畫設專用道

目前高雄市部分人行道設置「遵 22-1 」標誌,開放與行人「人車共道」。記者潘奕言/攝影
目前高雄市部分人行道設置「遵 22-1 」標誌,開放與行人「人車共道」。記者潘奕言/攝影

高雄市YouBike愈來愈普及,但自行車騎乘路線及路況並未跟著進步;高雄市目前並無自行車專用道,只有與其他車輛或行人的混用車道。有民代認為高雄自行車道存在5大問題,也有民眾建議在人行道上畫設自行車專用道,但學者認為人行道應以人為本,持反對意見。

交通局解釋,真正的自行車專用道,其他車輛甚至行人都不能走。高雄市目前並無自行車專用道,只有與他其車種共用的車道774.22公里,及在人行道與行人共用的車道295.82公里。

市議員張博洋表示,2023年高雄市自行車死亡人數28人,全國第一。高雄自行車道不足,還存在5大問題,包括覆蓋率不足、鋪面品質不佳、標線車道危險、車道不連貫、障礙多,在所有交通工具中最為弱勢。

他說,許多自行車道常有機電設施、路樹、路燈等障礙物,路面品質不佳容易跌倒。人行道上人車共道容易撞到行人,若設置在車流量大的快車道路,與汽機車擠在一起爭道非常危險。

張博洋表示,交通局應盤點YouBike熱門騎乘路廊,打造自行車專用道,營造更友善自行車騎乘環境。交通局長張淑娟表示,去年已著手進行市內自行車道總體檢,檢討後會再加強改善,並加強道安宣導。

高雄市行人路權促進會理事長林于凱建議,可在路幅較寬的人行道上畫設自行車專用道,將行人及自行車分道而行,對雙方都有更高安全性,目前台北許多條道路都如此畫設,高雄可以參考。

交通局表示,目前高雄市部分人行道開放人車共道,並未如台北畫設分開畫設行人專用道及自行車專用道,主要是高雄的行人及自行車數量不像台北這麼多,還未到人車分道的需求。

人行道「人車共道」是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設置專用標誌「遵 22-1 」,告示人行道專供行人及自行車通行,其他車輛不准進入,並以行人通行為優先。

樹德科技大學流通管理系副教授陳佳宏認為,交通仍要回歸以人為本,人行道還是應該以行人為主,在人行道上畫自行車專用道或人車共道都不是好做法;若真的要畫設自行車道,仍應畫設在馬路上。不過因每處環境不同,也要視路況因地制宜。

交通大隊表示,自行車屬於慢車,還是應騎乘於慢車道,若無設立「遵 22-1 」人車共道標誌,就不能騎上人行道,否則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00元以1200元以下罰鍰。

人行道若無「遵 22-1 」標誌,自行車騎上人行道也會依法開罰。記者潘奕言/攝影
人行道若無「遵 22-1 」標誌,自行車騎上人行道也會依法開罰。記者潘奕言/攝影
目前高雄市部分人行道設置「遵 22-1 」標誌,開放與行人「人車共道」。記者潘奕言/攝影
目前高雄市部分人行道設置「遵 22-1 」標誌,開放與行人「人車共道」。記者潘奕言/攝影

人行道 自行車 車道

延伸閱讀

高市爭取校園改造預算 謝文斌:持續改善環境設施

赴雄監找熟稔主管談心 高雄戒治所人員突激動下跪

汐止中興路人行道落差大又窄 今年要整頓拓寬

高市112年自行車事故28死 交通局進行車道總體檢

相關新聞

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涉案停職今遞辭職書 鄉長補選將展開

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因貪汙治罪條例遭屏東地院判處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屏東縣府根據地方制度法辦理停職,縣府指派參議...

洪一中批澄清湖球場 陳其邁:確實有管理溝通疏失

中職台鋼雄鷹隊總教練洪一中在21日批澄清湖球場工作人員不友善,高市府運發局副局長、科長、股長皆遭懲處。高雄市長陳其邁今天...

遲遲等不到高捷!旗山居民自發提案 台鐵支線延伸旗美

高雄旗山老街去年逾800萬人次造訪,但當地大眾運輸僅有各路公車行駛,民眾前往當地都依賴汽、機車經國道、省道前往。民代期待...

高雄麻疹確診者曾遊台南 清明連假出入「這2處」民眾要注意

高雄市9日確診首例境外移入麻疹病例,該名確診者曾在4日連假期間到台南旅遊,台南市衛生局日前接獲通知,依循確診者旅遊史足跡...

高雄捷運四線齊發 岡山車站6月完工黃線預計10年後完成

高雄捷運四線齊發,建設工程如火如荼進行,包括岡山路竹延伸線第一階段、第二A階段、小港林園線、黃線。最快是岡山路竹延伸線第...

高雄澄清湖遊客遭路樹壓死 中午起臨時封園1週

高雄澄清湖園區今天發生意外,李姓民眾散步行經步道遭倒塌路樹壓傷,送醫仍宣告不治。對此,澄清湖為清理修剪樹木,將自今天中午...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